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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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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2021年部门预算

    2021-02-21 10: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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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广西区供销合作联社纳入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的单位有10个,即:自治区供销社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区联社机关服务中心、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钦州商贸学校、广西梧州商贸学校、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

    区供销社本级机关内设职能机构主要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行业指导处、经济发展处、财会资产处、社有企业管理处、基层工作处、农村合作金融与电子商务处、监事会办公室(审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

    二、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2016〕103号)精神,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负责领导全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指导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三)参与规划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推动各级联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动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增强服务“三农”综合实力。

    (五)加强对本级社属企事业单位及市县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成员社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七)负责拟订涉及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法规,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承担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加强社有出资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负责主管自治区本级的行业学会商会,并提供相关服务。

    (十)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

    (一)自治区供销社本级事业编制57人,实有在职54人,离退休人员109人(离休6人,退休103人)。

    (二)机关服务中心编制2人,聘用控制数6人,实有在职在编5人,编外人员5人,退休人员7人。

    (三)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编制513人,实有人数501人其中:在职在编209人,离退休人员142人(离休3人,退休139人),非实名编人员53人,编外人员97。

    (四)广西钦州商贸学校编制数186人,实有人数173人其中:在编在职97人,退休32人,非实名编制数43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编制数1人。

    (五)广西梧州商贸学校编制159人,实有人数213人,其中:在职在编,93人,退休24人,非实名编制44人,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3人,编外聘用49人。

    (六)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编制59人,实有人数115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43人(含“老办法”2人)、聘用老师50人、其他合同制22人,退休26人。

    (七)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编制240人,实有在职243人,其中在编136人(“老办法”3人),非实名实聘63人,编外聘44人,退休人员55人。

    (八)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编制168人,实有人数318人,其中在职在编109人,退休50人,编外聘用159人。

    (九)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编制124人,实有人数208人,其中在职在编112人,编外聘用69人,退休27人。

    (十)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编制134人,实有人数171人,其中在职在编92人,聘用人员39人,退休人员40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自治区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52,019.75万元,同比增加8,602.48万元,同比增长19.8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65.54万元,同比增加8,167.03万元,同比28.07%;其中自治区本级拨款26,284.79万元,中央补助10,980.75万元。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1,827.31万元,同比增加913.87万元,增长8.37%。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11,827.31万元,同比增加913.87万元,增长8.37%。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2,816.9万元,同比增加300.36万元,增长11.94%。

    4.上年结余收入110万元,同比减少428.78万元,减少79.5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52,019.75万元,同比增加8,602.48万元,同比增长19.8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教育支出47,419.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16%,同比增加8,504.80万元,增长21.8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6.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7%,同比增加186.79万元,增长14.26%;

    3.卫生健康支出462.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5 %,同比增加53.91万元,增长13.18%;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42.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9%,同比减少168.97万元,下降7.64%;

    5.住房保障支出598.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3%,同比增加25.95万元,增长4.53%。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增减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晋职晋档工资提标;二是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资;三是职级并行后增资;四是根据有关要求将机关事业单位的绩效考评奖金纳入工资总额基数计提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是院校学生人数增加,生均经费增加,收取的住宿费和实验原材料费等增加;六是8所院校的国家助学金和中央教育补助资金已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加。

    二、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52,019.75万元,同比增加8,602.48万元,同比增长19.8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65.54万元,同比增加8167.03万元,增长28.07%,其中:经费拨款37,265.54万元,同比增加8167.03万元,同比28.07%;其中自治区本级拨款26,284.79万元,中央补助10,980.75万元。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供销社本级根据相关文件和鹿书记的指示精神,将组织全区涉农企业、基层社、领办创办的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农村厅、林业厅、农垦局、粮食局等单位,从2019年起每年定期开展一期全区农产品交易会(广州);直属8所院校的招生人数增加,生均经费相应增加,同时提前下达国家助学金和中央教育补助资金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1,827.31万元,同比增加913.87万元,增长8.37%。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11,827.31万元,同比增加913.87万元,增长8.37%。主要原因是院校学生人数增加,收取的住宿费和实验原材料费等增加。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2,816.9万元,同比增加300.36万元,增长11.94%,主要是院校的培训机构在校外长期开办各种培训班收入逐年增加,院校劳动预备制学员招生比上年增加,培训收入增加。

    4.上年结余收入110万元,同比减少428.78万元,减少79.58%,结余为单位资金。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52,019.75万元,同比增加8,602.48万元,同比增长19.81%。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810.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62%,同比增加1,258.81万元,增长7.17%;项目支出预算33,208.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84%,同比增加7343.67万元,增长28.39%。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8,810.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62%,同比增加1,258.81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是区联社本级、机关服务中心和8所院校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3,208.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84%,同比增加7343.67万元,增长28.39%。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供销社本级根据相关文件和鹿书记的指示精神,将组织全区涉农企业、基层社、领办创办的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农村厅、林业厅、农垦局、粮食局等单位,从2019年起每年定期开展一期全区农产品交易会(广州);直属8所院校的招生人数增加,生均经费相应增加,同时提前下达国家助学金和中央教育补助资金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37,265.54万元,同比增加8,167.03万元,增长28.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65.54万元,同比增加8167.03万元,增长28.07%。经费拨款37,265.54万元,同比增加8167.03万元,同比28.07%;其中自治区本级拨款26,284.79万元,中央补助10,980.7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265.54万元,同比增加8167.03万元,增长28.07%,其中:教育支出33,02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48%,同比增加7,964.55万元,增长31.79%,原因主要是直属8所院校的招生人数增加,生均经费相应增加,同时提前下达国家助学金和中央教育补助资金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同比增加206.80万元,增长21.45%;卫生健康支出462.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5%,同比增加67.92万元,增加17.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2.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3%,同比减少98.19万元,下降4.65%;住房保障支出598.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3%,同比增加25.95万元,增长4.5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65.54万元,同比增加8167.03万元,增长28.07%,其中:经费拨款37,265.54万元,同比增加8167.03万元,同比28.07%;其中自治区本级拨款26,284.79万元,中央补助10,980.7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7,265.54万元,同比增加8167.03万元,增长28.0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397.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67%,同比增加755.41万元,增长4.84%;项目支出预算20,867.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11%,同比增加7,411.62万元,增长55.0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教育支出33,02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48%,同比增加7,964.55万元,增长31.79%,原因主要是直属8所院校的招生人数增加,生均经费相应增加,同时提前下达国家助学金和中央教育补助资金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同比增加206.80万元,增长21.45%;

    卫生健康支出462.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5%,同比增加67.92万元,增加17.1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2.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3%,同比减少98.19万元,下降4.65%;

    住房保障支出598.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3%,同比增加25.95万元,增长4.5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6,397.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67%,同比增加755.41万元,增长4.84%。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预算10,516.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13%,同比增加523.59万元,增长5.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846.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95%,同比增加411万元,同比增长4.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70.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19%,同比增加112.59万元,增长7.23%。

    公用经费预算5,881.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5.87%,同比增加231.82万元,增长4.10%。

    基本支出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各单位人员增加变动造成的。

    2)项目支出预算20,867.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11%,同比增加7,411.62万元,增长55.08%。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供销社本级根据相关文件和鹿书记的指示精神,将组织全区涉农企业、基层社、领办创办的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农村厅、林业厅、农垦局、粮食局等单位,从2019年起每年定期开展一期全区农产品交易会(广州);直属8所院校的招生人数增加,生均经费相应增加,同时提前下达国家助学金和中央教育补助资金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16,397.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67%,同比增加755.41万元,增长4.8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预算10,516.48万元,公用经费5,881.51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846.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95%,同比增加411万元,同比增长4.8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881.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5.87%,同比增加231.82万元,增长4.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70.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19%,同比增加112.59万元,增长7.23%。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0.4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82.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3.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55.58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算数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3.0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44.26万元增加28.79万元,同比增加65.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9.5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10万元减少0.5万元,同比下降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同比减少。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8.61万元,与2020年预算9.06万元减少0.45万元,同比下降4.97%,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会议接待活动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54.94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23.94万元,与2020年预算25.20万元相比减少1.26万元,同比下降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外出调研等活动减少,用车减少;(2)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31万元,与2020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核定公务用车车辆编制7辆,具体为应急机要用车3辆、实物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用车3辆。其中一辆应急机要用车使用年限超过12年且行驶里程超过30万公里,已不适应工作需要,我社需要对车辆进行更新,购置一辆实物保障用车,保障机关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购车费用含车辆购置税、上牌费、机动车保险等合计3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1,014.20万元,同比减少101.55万元,减少9.10%。主要用于区供销社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6,176.93万元,同比减少71.78万元,下降1.15%。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98.6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收入228.40万元,单位资金349.92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集中采购预算1,846.4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9.89%,同比减少3,668.09万元,下降66.52 %;分散采购预算4,330.5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0.11%,同比增加3,596.31万元,增长489.81%。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自治区供销社共有车辆26辆,其中:本级7辆(离退休人员生活用车3辆,一般业务用车3辆,领导工作用车1辆);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7辆均为一般业务用车;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辆,均是公务用车;广西梧州商贸学校2辆均为一般业务用车;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1辆一般业务用车;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3辆公务用车;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1辆一般业务用车;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1辆公务用;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2辆一般业务用车。

    (四)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4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88.77万元,其中:区供销社本级广西馆农产品交易会经费300万元,其他40个项目为区供销社直属院校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区供销社本级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区供销社机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供销社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主要用于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主要用于国家批准成立的普通高等院校的支出。

    十八、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主要用于我社所属3所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十九、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主要用于我社所属4所技工学校的支出。

    二十、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主要用于我社所属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大学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自治区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xlsx

    【附件】自治区供销社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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