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供销社: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印发“千社千品”富农工程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0〕2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区供销合作社的实际提出如下几点贯彻意见:
一、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做好2010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报工作
(一)按照全国供销总社的有关规定,申报2010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为:
1、入社农户200户以上,带动农户300户以上。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
3、有一定的净资产,经营不亏损,且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4、规范化程度较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章程,与农民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农民踊跃参与和支持。
5、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有系统的标准化生产方案和品牌化经营战略,并正在组织实施。
(二)凡具备上述申报条件的专业合作社都要申报2010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2010年 “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表(见附件1)。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及产品介绍。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产品照片。
4、各市级供销社要填报2010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汇总表 (见附件2)
二、认真做好2006-2009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情况总结
为切实做好全区供销社系统2006-2009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情况总结,请各市供销社对2006-2009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主要措施、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总结和分析,以便区联社综合上报总社,并填报2006-2009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三、几点具体要求
(一)“千社千品”富农工程是全系统的形象工程、精品工程,是加快“新网工程”建设的推进力量,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途径。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安排2010年工作要点。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加快发展步伐。同时,区联社将继续把“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情况纳入2010年综合业绩考核内容。
(二)各市供销社要按照全国供销总社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实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组织领导,抓住机遇,创造条件,积极参与。请各市供销社会同辖区内的县级联社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按时推荐上报2010年候选专业合作社的名单和材料, 2006-2009年已入选总社“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重复上报。
(三)各市供销社务必高度重视,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切实组织相关职能科室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并加强与区联社的联系与沟通。
(四)请各市供销社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全国供销总社通知精神(详见附件)和上述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总结和介绍材料需上报电子版,所有材料由各市供销社汇总后于2010年5月24日前上报区联社合作指导处。
联系人:合作指导处 易新辉
电话(传真): 0771—5303601
E-mail:gxcoophzzdc@163.com
二○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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