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
《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快发展农业
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
《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供销社2024年第17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每半年向区联社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10月15日
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快发展农业
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高质量发展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扩面的工作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推动全系统搭建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更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区建设,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打造全区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百亿元产业,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的优势,以为农服务为宗旨、综合平台建设为重点、线上线下融合为方向,坚持经营性与公益性、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在全系统加快建设顺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契合农民生产服务需求、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全区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现乡村振兴中发挥独特作用。
二、目标任务
到2027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基本建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小农户服务带动水平明显提升,有效发挥为农服务国家队作用。
──建设综合性、全覆盖的服务网络。充分整合各类为农服务资源,有效强化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产销衔接和生活服务等服务功能,在全系统建成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五级联合、上下贯通、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覆盖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和行政村。
──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围绕农业生产服务领域,培育现代农业服务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联盟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建成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为农服务人才队伍。
──构建市场化、可持续的服务机制。大力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代表的农业经营新方式,密切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探索形成以创业创新、互联互通、共享共赢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服务新机制。
──形成全程化、规模化的服务能力。全区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400万亩次以上,服务链条延伸到农技推广、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链金融等配套环节,形成规模服务优势。
三、重点工作
(一)构建一个五级农服网络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构建全系统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1+14+N”五级服务网络体系,形成从城市到农村的纵向联动、横向整合、有机互补、协同合作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一是建设1个全区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总部中心。充分利用广西供销循环经济产业集团龙头企业资源和网络优势,通过整合资源、创新驱动、标准制定、技术支撑、品牌运营,建设数据集成、调度有序的全区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总部中心。通过股权投资、业务合作、服务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各地供销合作社合作,对有合作需求的为农服务中心加强对接、上下联动,新建、改造提升一批为农服务中心。
二是搭建14个市域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立足各市农业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建设示范基地,搭建功能协调、特色明显的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
三是打造N个县乡村农业社会化服务阵地。用好全区统筹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机遇,结合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平台建设,以及“十百千”工程三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原有的综合服务中心(社、站)等网络,在有县级供销社的县各搭建1个县域为农服务运营中心、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建设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在行政村根据当地农业生产规模、市场需求和辐射范围合理建设村级为农服务站,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组建一个农服协会(联盟)。采取区联社本级龙头企业带动,14个市社联动的模式,加强与农业农村、农机服务、农业科技、金融等部门和龙头企业合作,整合农业、林业、农机等涉农经济组织和其他相关经营服务主体,完善广西农业社会化服务协会(联盟)机制。由广西供销循环经济产业集团牵头组建,各市社推荐系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加入广西农业社会化服务协会(联盟)。鼓励各市、县(市、区)供销社参照组建区域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协会(联盟)。
(三)打造一批现代农服龙头企业。每个市、县(市、区)供销社要培育1一2家有实际控制力的承担农业产业链服务的现代化农服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引领和带动作用,通过共同投资、相互持股、业务合作等方式,加强与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接合作,对内整合优势资源、实现抱团发展,打造区域内现代农业服务骨干力量。主动对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承担中央或地方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四)培育一批新型农服经营主体。各市、县(市、区)供销社要依托社有企业、基层社、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打造一批新型农业服务主体。要充分发挥基层社联城带村的节点作用,进一步加强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县级社和基层社要加强与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产权和业务联结,直接面向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服务,不断提升助农惠农成效。
(五)培养一支专业农事服务团队。各市、县(市、区)供销社要依托龙头企业或基层社培养一支专业农事服务团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田间地头的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生产服务。着力延伸服务链条,开展农技推广和产后加工、包装、仓储、物流、销售等服务,带动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更多产业链增值收益。
(六)完善一套服务内容。要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以做优供销两端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全程服务资源,健全全产业链服务功能,不断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产前,重点做好农资供应,进一步提升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网络覆盖面和终端配送能力,推动直属农资企业下沉销售渠道,优化网络布局,让农民群众直接感受到供销合作社提供的优质农资供应服务。产中,重点整合农资、农机、农技、信息、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和服务主体,统筹用好各方面资源,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规模化、专业化服务。产后,重点推动服务主体补齐烘干、仓储、加工等关键领域短板,因地制宜发展订单农业,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业增值收益。鼓励搭建运营数字农服平台,推广智慧农业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提升农业科技化、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为现代农服赋能。
(七)完善一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行业宣传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农服协会(联盟)等组织联系政府、服务会员、整合资源、自律规范的功能。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的规范合同格式,加强服务合同管理,推广使用标准示范合同文本,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农户权益。鼓励有基础的服务主体、行业协会(联盟),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强化服务过程指导和服务效果评估。严格落实总社“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及标识使用手册(修订版)要求,在经营服务场所、设施设备、产品外包装、工装服饰等醒目位置规范推广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八)提供一系列特色服务。一是围绕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种植缺技术、缺市场、缺管理、缺资金等问题,推广“保姆式”全托管服务模式。为农业经营主体确定的目标作物提供全程服务,农业经营主体自主选择购买服务或以农业收益、实物等支付服务费用。二是围绕解决小农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等农业生产问题,推广“菜单式”半托管服务模式。根据小农户的需求,提供可选择的服务菜单。三是围绕城市工商业主投资农业产业的个性化服务需求,推广个性化“交钥匙”服务模式。按农业经营主体的要求提供全程服务,产业培育成熟或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后交付农业经营主体。四是加快推动托管服务由大田作物向经济作物拓展,由种植业向养殖业推进,努力满足不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多元化服务需求。
(九)创新一批服务机制。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顺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形势,创新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机制,共同为小农户提供生产托管服务。探索与村集体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通过“保底+分红”模式,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延伸托管服务链条,结合“绿色农资”升级行动,集成推广节水、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促进绿色农业发展。将开展全程托管服务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浅埋节水滴灌、水稻良种示范等统筹推进,形成良种良田良法相配套、农机农艺农技相融合的服务新机制。
(十)建立一批示范基地。全区各地供销合作社要聚焦当地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围绕耕、种、养、管、收、加、储、销等农业生产环节和“供、销、服”主责主业,开展粮食、糖蔗、果蔬、中草药、茶叶、陈皮、渔业等“七大特色产业”区域化全链条服务,建立一批种植、养殖示范基地,构建起以特色产业为导向的农资农技经营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供销社、有关直属企业要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主体,提出进度安排,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发挥各级供销社领导班子定点联系工作机制,主动沟通协调,帮助基层排忧解难。
(二)加大支持力度。区联社积极推动自治区财政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区联社合作发展基金等各类资金用于支持各级供销社、社有企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区各级供销社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发改、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金融等部门资金项目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承担各地财政支持的稻稻肥轮作、水稻阻控剂喷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服项目以及撂荒农用地托管、城市绿地托管、桔秆还田、农田节水、农膜换收、废旧农药包装物回收置换等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三)扩大示范宣传。各市、县(市、区)供销社要按照全国总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打造具备全产业链服务能力的示范基层社,充分发挥示范基层社的引领带动作用。全区各级供销社要及时总结提炼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中形成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交流借鉴。区联社将通过召开现场会、简报刊发、官方网站刊登等方式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
(四)强化队伍建设。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加大对基层供销社、村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经营管理团队业务培训力度,培育专业性人才,打造专业化队伍,不断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为农服务质量。区联社各直属院校要加强与社有龙头企业和基层社的沟通对接,主动为各单位开展农服技能人才培训做好服务,积极为社有龙头企业和基层社培养输送懂农业、爱供销的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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