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开展我区化肥商业储备招标工作,根据2022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经研究,我社认为有必要结合我区农资行业实际情况,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经过前期调研相关农资经营企业,征求企业意见,综合分析广西农资产业发展情况,我社会同相关单位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修订报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3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gxcoopywc@163.com。
2.传真:0771-5312220。
3.联系人及电话:邓女士 0771-5302923。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修订报审稿).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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