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完善国家治理、推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审计监督也是供销合作社依法治社、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柳州市供销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经济体检”功能和“免疫系统”作用,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供销合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各县区供销社充分利用审计这个“利器”,为社有资产装上“摄像头”和“保险丝”,加强对本级社有资产的审计监督,把内部审计监督作为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以审计监督助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
一是柳城县社对全系统14个乡镇供销社及社有企业在2022、2023年的经营收入和财政资金使用,以及社有资产的经营开展内部审计,审计资金488万元,审计对外租赁土地、房屋共171宗,涉及租金收入176万元,审计发现问题141个,并对3个社有企业和乡镇供销社法人开展离任审计。该社在对一企业审计时发现其门面被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问题整改时企业通过诉讼形式追索所欠租金,在终止原租赁合同后通过公开方式招租,年租金由原来12万元增至28万元,增加了1.3倍。在对一乡镇供销社审计中发现其门面租金明显低于周边同地段租金水平,责成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经整改后该门面租金收入比原来增加了60%。审计中发现个别基层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利用职权违规报账问题,责成当事人立即整改退回违规所报款项,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和职工队伍的稳定。通过对社有资产经营及处置情况的审计检查,有效促进了社有资产的盘活增收,及时消除了倾向性、苗头性廉政风险的隐患。
二是融水县社在对县社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年度审计时,发现该公司内控制度存在漏洞,对社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并结合企业在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重点核查企业负债水平、资产负债率的变动情况和成本费用总体水平,实施精准审计监督。在对原城中供销社法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在财务管理、薪酬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和问题,要求对账务台账、虚列人员值班费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柳江区供销社把开展审计项目与平时检查相结合,不定期对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等进行全面审查,共梳理出问题25条,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步实现问题整改。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所属穿山供销社原法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金额1079.45万元,审计发现问题22个,提出审计建议9条。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进一步有效规范企业的运行,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四是融安县社加强社有资产的审计监督,突出对资产运营、投资决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近几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审计23项,审计金额1480万元,审计发现部分社有资产租期长租金低、租金收缴不及时、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等17个问题,挽回经济损失17.5万元,确保社有资产安全运营及保值增值。在对使用村集体经济资金的基层供销社综改项目开展审计,审计金额120多万元,发现问题3个。针对审计中发现个别基层供销社在支付村集体经济收入分红存在不合理情况,经与县村集体经济办及大将镇政府进行协商,及时对村集体经济投资项目协议重新调整,改由原来按年收入比例分红为按实际股权分红。通过调整使基层社减轻了负担,达到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基层社综合改革升级以及乡镇街道风貌提升的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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