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区供销社系统自2021年开始实施“十百千”工程,每年认定一批“十强”县级供销合作社、“百佳”乡镇供销合作社和“千家”示范村供销合作社。2023年,全区供销社系统持续开展“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并取得扎实成效,认定融水县供销合作社等5个县供销合作社、融水县融水镇城中供销合作社等42个乡(镇)供销合作社和横州市马山镇双桥村供销合作社等237个村供销合作社为2023年“十百千”工程示范单位,有效推动了县乡村供销社自身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的提升。
一是基层基础持续巩固,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各地供销社培育的“十百千”示范单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增强为农服务功能。2023年,全区供销社系统基层供销社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全区基层供销社营业总收入达165.67亿元,同比增长24.19%;基层社所有者权益达27.1亿元,同比增长29.88%;基层社利润总额达2.22亿元,同比增长13.3%。
二是服务带动步伐加快,助力农民增收致富。各地乡(镇)供销社、村供销社努力在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保障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以及扩大国内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中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通过加快建立健全联结产销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产地、集散地、销地等各类供销社农产品市场建设,优化农产品市场布局,大力开展土地托管等服务,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供销社新气象新作为,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截至2023年底,全区供销社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595个,入社农户83.74万人,联结带动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增收致富能力不断增强,各地基层社零距离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综合服务,有效打通了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是服务平台业务拓展,助推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消费升级。各地创建单位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整合各方资源,加快推进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建设供销县域、乡域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经营服务面积分别超过1000、500、50平方米,经营服务内容均在5项以上,为农民群众提供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农资、废旧物资回收,以及快递收发、普惠金融等业务,逐步解决日用品寄递费用高、进村慢以及农产品出村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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