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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区供销社系统自2021年开始实施“十百千”工程,每年评定一批“十强”县级供销社、“百佳”乡镇供销社和“千家”示范村供销社。2022年,全区供销社系统持续开展“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并取得扎实成效,共评出横州市供销社等一批2022年“十百千”工程示范单位,有效推动了县乡村供销社自身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的提升,全区供销社系统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一)加大培育创建工作力度,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发挥。全系统培育出一批综合实力、管理水平、服务能力较强,与农民联结紧密、示范作用突出、农民评价好的示范单位。经过一年来的培育创建,各地共上报22个县供销社、155个乡(镇)供销社、334个村供销社参评2022年“十强”县、“百佳”乡(镇)和“千家示范”村供销社,评出一批“十百千”工程示范单位。其中横州市供销社、桂林市临桂区供销社、浦北县供销社、平南县供销社、博白县供销社、武宣县供销社6个“十强”县级供销社营业总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3.47%、8.49%、35.22%、103.54%、12.01%、56.38%;利润总额分别同比增长150.63%、56.41%、174.86%、134.80%、103.89%、429.76%。
(二)社有企业带动作用明显,基层供销社实力稳步提升。2022年全系统社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6亿元,同比增长21.04%;销售总额758.57亿元,同比增长13.08%;利润总额5.66亿元,同比增长32.7%。基层社(含村供销社)农产品销售总额达292.19亿元,同比增长28.95%;农资销售总额达309.08亿元,同比增长18.21%;基层社企业利润总额1.96亿元,同比增长63.92%;基层社企业利润总额在全系统中的占比由28.05%上升到34.65%。
(三)联结带动能力有效发挥,农民获得感不断增强。
各地乡(镇)供销社、村供销社努力在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保障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以及扩大国内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中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通过加快建立健全联结产销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产地、集散地、销地等各类供销社农产品市场建设,优化农产品市场布局,大力开展土地托管等服务,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供销社新气象新作为,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四)“县基一体化”管理规范,融会贯通能力得到增强。县级供销社进一步规范“三会”制度,以及对基层社人财物的管理、调度和规划,加强对各基层社、村供销社班子的统一考核管理、财务统一预算决算、资产统一规划开发。统筹管理运营县域内供销社资源,规划开发经营全县供销社资产,加强经营团队和职工队伍建设,经营服功能不断提升,综合服务内容得到充实。
(五)服务平台业务有力拓展,助推农民生产生活消费升级。各地创建单位加快推进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其中县域、乡域、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经营服务面积分别超过1000、500、50平方米,经营服务内容均在5项以上,为农民群众提供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农资、废旧物资回收,以及快递收发、普惠金融等业务,逐步解决了日用品寄递费用高、进村慢以及农产品出村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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