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已经国家民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国 家 民 委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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