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文明办:
根据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推荐和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桂文明办字〔2023〕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主线,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乡村振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选树推荐一批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充分展示区直机关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真正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的生动实践。
二、推荐单位和推荐名额
以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为推荐单位(以下统称各推荐单位)。
各推荐单位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每类可推荐1名候选人,每个推荐单位可合计推荐5名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参照历届全国和自治区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评选推荐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
(一)总体标准
在广西居住或工作、生活满三年以上的党员干部职工,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分类标准
1.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四、推荐评选
(一)遴选推荐。各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优中选优,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没有合适的候选人可以不推荐。
(二)征求意见。各推荐单位须在拟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5天,同时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确认无异议后,再向区直机关文明办推荐。
(三)报送材料。候选人推荐材料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发。所有材料均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于4月10日前报送区直机关文明办,逾期不再受理。
1. 书面材料:候选人推荐报告一份;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每人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达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3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各类审核证明、单位公示佐证材料一套。
格式要求:标题为“XXXX模范候选人XXX事迹”,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字体;正文采用Word文档、3号仿宋字体、A4纸排版,行间距28磅;页边距为:上3.7厘米、下3.1厘米、左2.8厘米、右2.8厘米。事迹材料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个人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单位职务等),第二部分为先进事迹,第三部分为荣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情况。
2. 图片和音视频材料:提供候选人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图像规格567像素(高)×390像素(宽),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以JPG格式传送。如有采访、专题片等相关音频、视频资料可一并报送。
(四)资格审查。区直机关文明办将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评选推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做好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谨有序评选。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组织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活动严谨规范、公平公正,推出立得住、有影响的道德模范。
(三)重在宣传学习。各单位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直机关文明办,联系人及电话:区嘉敏,0771-8808854。交换号12,电子邮箱:gw5898445@163.com。
附件: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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