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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有关通知精神,做好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线索,驻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组现将举报电话等信息予以公布。
驻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组举报电话:0771-2211752。
驻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组主要受理范围:反映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处级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问题的举报。
驻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组主要受理以下信访事项:
1.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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