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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
经自治区党委同意,今年2月开始,自治区纪委机关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在全区组织开展“勤廉榜样”宣传活动。根据《驻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组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勤廉榜样”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驻桂商纪函〔2017〕10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勤廉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活动效果,请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积极开展“勤廉榜样”学习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崇尚清廉、向上向善、争创一流的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勤廉榜样”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一、请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展板等资源和平台,展示“勤廉榜样”先进事迹,使“勤廉榜样”的正能量传递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自治区纪委机关已在广西纪检监察网开设“勤廉榜样”专栏,每周推出1-2期报道,各处室、各单位可自行转载、转发、下载使用有关资料组织党员干部学习。
视频下载方法:打开浏览器——进入广西纪检监察网——进入“勤廉榜样”专栏——打开要下载的视频——点击顶端工具栏“查看”——点击“查看网页源代码”——按键盘“ctrl+f”键——在出现的搜索框内键入“flv” ——按回车键——找到前缀为“flv”,后缀为“f4v”的网址——复制到浏览器地址栏——选择保存路径——点击下载。
网址:http://www.gxjjw.gov.cn/zt/qlby/index.shtml
二、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可结合实际,通过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座谈会和分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勤廉榜样”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良好氛围。
三、广西纪检监察网在“勤廉榜样”专栏开设了“学榜样见行动”专题,重点刊发各级各部门宣传学习活动情况及党员干部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等。各处室、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撰稿投稿。对于在该专栏刊发的稿件,自治区纪委宣传部将择优向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和《广西纪检监察信息》推荐刊发。
四、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将“勤廉榜样”的学习宣传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开展“勤廉榜样”学习宣传工作情况,请于2017年10月8日前报送区联社直属机关党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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