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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社团组织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2015-05-25 15:15     来源:区联社合作指导处     作者:区联社合作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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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社团组织按照全国总社办公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的反腐倡廉工作。

        一、高度重视,组织学习

            各市供销合作社收到文件后,及时将文件转发给下属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各主管社团组织,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了具体布置。3月24日,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召开全系统工作会议,对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有的社团、协会还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报告、观看宣传片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学习活动。

    二、精心部署,落实责任

            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各主管社团组织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广西合作经济职业教育学会建立了“各负其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责任制。会长作为社团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树立责任意识与使命感,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规范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二是加强财务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切实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等信息,力求做到公开透明;四是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道德教育,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把廉洁自律理念融入到社团组织的各项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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