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改革

管理年主任作出批示:抓好项目资金问题整改 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2020-03-05 13:0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20年2月,自治区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管理年在《关于自治区供销社安排到贫困县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汇报》上作出批示,对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同时明确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尤其对建设内容和后期使用不一致的项目要重点检查整改,确保财政资金真正发挥效益。

2019年11月,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系统抓、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区联社组织开展了供销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 对百色、来宾、柳州、河池市等市(县)2018年至2019年度区联社安排到贫困地区的综合改革项目、农合联项目、地头冷库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围绕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了书面报告上报区联社。

近年来区联社围绕综合改革中心工作,狠抓项目建设,在完善为农服务网络体系、加快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增强基层社实力,助力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极大地提升了供销社形象。

在检查中也发现项目资金存在自筹资金不到位、使用管理不规范,论证不严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管理不到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三个方面突出问题。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一是存在重资金申报轻项目管理的思想;二是项目建设跟踪不及时、过程监督不到位;三是基层单位经济实力弱,自筹资金筹集困难;四是人员业务素质不强,项目管理和财务核算水平不高等。同时对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一要集中财力办大事,资金分配不撒“胡椒面”;二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三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等。

下一步,区联社将按照管理年主任的批示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及时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责成相关县(区)供销社和相关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