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27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北海港口岸有关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桂政函〔2024〕117号) | |
发文字号:桂政函〔2024〕11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1日 |
自治区商务厅:
你厅关于启用广西北海港口岸石步岭港区北海邮轮码头邮1、邮2泊位,北海港口岸铁山港区石头埠作业区2#泊位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西北海港口岸石步岭港区北海邮轮码头邮1、邮2泊位,北海港口岸铁山港区石头埠作业区2#泊位作为新建码头对外启用。
二、你厅要会同北海市人民政府,督促码头业主切实履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做好对外开放各项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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