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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成文日期:2024年01月16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质量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 (贺州)的指导意见 (桂政办发〔2024〕5号)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24〕5号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质量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 (贺州)的指导意见 (桂政办发〔2024〕5号)

    2024-02-20 15:5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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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州市作为广西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前沿,承担着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发展规划(2018—2025年)》,奋力在广西与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珠江—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推动区位、生态等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等方面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支持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以下简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重要文件,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立足贺州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扎实推进粤桂两省区达成的系列合作走深走实,进一步推动示范区与粤港澳大湾区设施互通、产业互补、市场融合、资源共享,有序承接产业梯度转移,高质量建设示范区,助力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

    (二)发展目标。支持示范区深入实施交通扩能、产业振兴、创新驱动、环境优化、绿色发展、人文交流六项行动。到2025年,示范区联通粤港澳大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在发展理念、产业协同、要素改革、服务配套等方面与粤港澳大湾区融合联动更加深入广泛,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

    ——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新高地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东融物流大通道建设更加完善,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分工和市场体系更加充分;科教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进一步深化,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体系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供给粤港澳大湾区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文化旅游服务更加丰富,形成一批龙头企业、拳头产品和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带动力的支柱产业。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贺州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

    ——人民生活品质明显提升。教育科技人才综合改革取得突破成效,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力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区位、资源、生态等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动能持续增强,以高端碳酸钙、金属新材料、黄金珠宝、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等产业为支撑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基本形成,制造业增加值占贺州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整体经济实力、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交通扩能行动

    1.推进铁路公路建设。支持贺州市提升铁路公路运能,降低运输成本。加快益湛铁路永州至玉林段扩能改造和柳州经贺州至韶关铁路前期工作,争取贺州至梧州城际铁路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加密贺州至南宁、深圳的动车班次,争取直达香港的高铁停靠贺州站。推进连山至贺州、广宁经苍梧至昭平等高速公路建设。开展韶关至贺州高速公路(广西段)前期研究。(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贺州市人民政府)

    2.支持水运航空通航建设。推进桂江航道建设,加快桂江航道枢纽提级改造项目、湘桂运河前期工作。开展全国首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试点。推动贺州民用机场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广西机场管理集团,贺州市人民政府)

    3.加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推动贺州市打造省际区域性物流中心,提升江铁海多式联运能力。推进贺州无水港和梧州平浪作业区建设,改造梧州铁路货运站和新建铁路牵出线至梧州平浪作业区,优化调度提升益湛铁路贺州至梧州段运能。建设贺州至梧州大宗货物铁水、公水联运物流通道。重点推进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物流园、广西东融物流产业园、马江港口产业园现代物流加工区等项目建设。积极引进物流龙头企业建立区域总部和分拨中心、配货基地。支持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完善现代供应链服务体系。(责任单位:贺州、梧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供销社,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开展产业振兴行动

    4.推进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贺州市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增强示范区经济韧性。支持母粒、可降解新材料及全产业链项目等项目申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鼓励碳酸钙企业技术改造和整合重组,提升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科学规划建设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全国一流的高端碳酸钙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交易中心,争创“中国母粒之都”。支持贺州铝电子材料、稀土材料、短流程炼钢等金属新材料产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补齐产业链短板,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地区产业相配套的精密铸造件生产基地,打造不锈钢、装备制造、现代物流产业集聚的冶金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快推进风力、光伏、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智能化生产和调度水平。到2025年,贺州市的碳酸钙、金属材料工业总产值均达到450亿元,力争风力和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5.激发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动能。支持广西黄金珠宝产业园申请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加快建设黄金珠宝数字化设计制造基地。支持贺州市重点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及芯片等产品,加快建设东融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生物疫苗、中医药壮瑶医药、医疗器械等产品,打造集特色药材种植、新药研发生产、医疗健康服务于一体的生物制药产业集群。创新新能源商业化应用模式,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鼓励建设平桂大数据云计算生态科技产业园,开展智慧城市、智能制造试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产业转移聚集。到2025年,力争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突破250亿元。(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中医药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6.拓展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空间。推动贺州市特色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创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鼓励贺州市对接供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标准,建立“菜篮子”城际合作机制,加大设施农业建设力度,建设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农副产品供给地。支持科技强农,强化育种能力,研发一批适应粤港澳大湾区需求、适宜地方种植的特色优质农产品。推行“农业+”模式,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流通头部企业、预制菜头部企业的合作,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检测结果互认和跨境便利化通关,建设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农产品配送中心、冷链物流中心和农副产品集散地。推动特色农业品牌化发展,支持开展优质农产品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大力发展六堡茶,打造“贺州香芋”等农产品品牌,加大“圳品”和香港优质“正”印认证产品培育认证力度,到2025年,贺州市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圳品”和香港优质“正”印认证数量翻番。(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

    7.提升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能级。巩固提升贺州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成果。支持贺州市平桂区开展“广西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争创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加快建设中国(贺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立完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充分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优势资源,重点面向东盟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引进跨境电商头部企业,推动建立保税监管仓、公共海外仓,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清关中心,提升跨境电商交易效率。依托贺州学院,组建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加快现代物流、专业市场发展,推动物流企业创A评级。提升大健康、黄金珠宝和碳酸钙检验检测能力,到2025年,力争完成国家碳酸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创建和认定。加快工业设计、商务服务等产业发展。支持贺州市发展服装、美妆、电商直播等产业,拓展“互联网+生活”、“互联网+旅游”等应用场景,建设优质生活服务体系。2024—2025年,贺州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

    8.加快园区提档升级。推进贺州市各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按程序调区扩区。支持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加快富川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和贺州仁信热电联产绿色科技园项目建设。完善标准厂房和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能力。盘活园区国有资产,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园区提档升级。支持与发达地区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飞地经济”,探索建立资源整合、要素共享、收益分成的园区建设管理运营新模式。(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

    9.创新招商模式。鼓励办好广西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创新研究院,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和长江经济带企业、商(协)会等交流合作。支持贺州市完善驻点招商、产业链招商工作机制,聚焦高端碳酸钙、金属新材料、高端绿色家具、电子信息、黄金珠宝等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引进链主企业及上下游企业,不断拓展产业发展空间。2024—2025年,贺州市每年新签约“四类500强”企业投资项目5个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占比年均超过40%。(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三)开展创新驱动行动

    10.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制定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企业。支持贺州市引入粤港澳大湾区等地上市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到2025年,力争贺州市规上工业企业达到430家,超亿元工业企业达到200家,超10亿元工业企业达到20家。(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国资委)

    11.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支持贺州市创建广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广西黄金珠宝产业园等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建设重点示范项目,提升跨境交易支付效率。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桂惠贷”财政贴息政策,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探索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科技创投基金,投资贺州市优势产业链企业。支持完善国有创投平台市场化机制与服务体系。(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12.创新人才引育机制。支持贺州市完善人才配置机制,提升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优化提升“人才小高地”建设水平,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专业人才。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兼职取酬。探索实施聘任制公务员、政府高级雇员、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支持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贺州挂职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贺州籍人才回乡创新创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科技项目申报。2024—2025年,贺州市年均引进市外高层次人才5人以上。支持创新园区管理机构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探索园区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鼓励开展“粤桂社保通”合作试点,促进务工人员跨省就业。(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

    13.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贺州市加入粤港澳大湾区相关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可降解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等产业研发平台。引导粤港澳大湾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龙头企业在贺州市设立联合实验室或分支研究机构,推动承接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中心成果在贺州市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研发平台参与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和海智计划工作站认定。支持建立健全科研人员薪酬体系。积极争取粤桂协作科技特派员等专项帮扶,鼓励粤港澳大湾区、贺州两地企业共同制定行业标准、共同申报粤桂科技合作项目。推动贺州市属国有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到2025年,贺州市拥有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达到20个。(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

    (四)开展环境优化行动

    14.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工程。鼓励贺州市对标粤港澳大湾区质量标准、准入规则和监管尺度,建立以服务企业投资项目为主的承诺便利、以电子证照为主的设立便利、以“有事必应、无事不扰”为主的经营便利、以告知承诺和优化程序为主的注销便利、以尽职履责为主的破产便利等政策制度。推广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模式。加强政策落地兑现,推行“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深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扩大审批承诺制范围,推行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推进园区工业项目标准地供给。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跨省通办”合作,持续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复制推广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

    15.实施城市环境提质工程。支持贺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高标准建设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东新区和江南新区,加速平桂区与主城区融合发展。加快城市环路、市政道路建设,推进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和城市管网改造。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

    16.建设美丽乡村宜居家园。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补短板强弱项行动,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支持贺州市实施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实施小城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建设,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加快贺州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开展广西潇贺走廊灌区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加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工作,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建设和美乡村。建设富川秀水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打造“农文旅、粤桂融”乡村振兴示范区。(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

    (五)开展绿色发展行动

    1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合作。支持贺州市建立与粤桂两省区周边城市生态建设治理信息互通、联合监测和数据共享的联防联治联控工作平台。推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强化西江、桂江和贺江沿岸及源头植被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

    18.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支持贺州市统筹推动绿色矿山、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发展。实施贺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鼓励延伸木材加工产业链,发展家具家装产业,打造绿色林产品深加工产业基地和智能家居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加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力度。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模式,全面推行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天然气、电能替代。支持因地制宜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开展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行动。(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林业局、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机关事务管理局)

    19.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支持贺州市参与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企业的试点工作、申报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建设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示范项目。鼓励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推进实施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试点,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

    20.打造魅力多彩“粤桂画廊”。加大对贺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指导帮扶力度,擦亮全国首个“全域长寿市”招牌。支持贺州姑婆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鼓励贺州市完善与桂林、肇庆市以及贵广高铁、广贺高速公路沿线主要旅游景区合作机制,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知名文旅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品牌输出等途径整合资源,打造“粤桂画廊”一程多站精品路线。(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

    21.打造健康养生休闲胜地。支持贺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深化公办养老院转型升级,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共建一批互换式、候鸟式、旅居式养老联合体。推动贺州市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自治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发展壮大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建设广西东融中医壮瑶医治未病中心。鼓励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健康养生养老市场,加快培育食疗养生、森林养生、温泉养生、高端医疗等新业态,打造“中国温泉之城”健康养生特色品牌。(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

    (六)开展人文交流行动

    22.提升教育医疗质量。支持贺州市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积极筹建贺州职业技术学院。推进贺州学院加快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依托新一轮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机制,强化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加快培育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鼓励引进粤港澳大湾区一流医疗资源,推进互联网医院和“三二一”医联体建设,提升优质医疗服务供给能力。(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

    23.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支持贺州市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成贺州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非遗展示中心。发展瑶族蝴蝶歌、瑶族刺绣等具有贺州特色的传统文化与手工制作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贺州黄金珠宝产业创意设计,推动文化创意与设计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鼓励建设“粤桂画廊”文创合作平台,创作体现长寿文化、特色民族文化的原创作品。扩大潇贺古道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推动客家山歌、语言、风情、风俗艺术创作和研究,塑造客家文化名片。(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

    24.扩大人文交流对外合作。鼓励贺州市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艺术院团、文博机构交流合作,共同举办文化展览、展演,共创文化创意孵化基地。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商(协)会、媒体机构和企业交流合作,推广黄姚古镇、潇贺古道、临贺故城等特色文化品牌,盘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资源,打造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黄姚古镇、姑婆山人文影视基地。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交流,强化黄姚统战文化展示馆教育功能,共建一批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

    25.增强民族精神文化传承。支持贺州市发挥壮瑶文化、岭南文化、客家文化等汇聚交融优势和地方特点,讲好民族团结故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运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宗委、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

    三、强化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示范区建设纳入粤桂合作机制,由自治区全面深化粤桂合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调度,协调示范区建设有关重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与贺州市要加强协调联动,推动意见明确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落地实施。贺州市要围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着力在园区建设、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社会保障等领域进行大胆探索和体制机制创新。(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贺州市人民政府)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学习借鉴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思维、先进理念,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跟岗锻炼,建立健全党建引领项目建设机制,推动示范区思想再解放、作风再强化、成效再提升。贺州市要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及时总结、宣传阶段性工作成效和有益经验,定期向自治区全面深化粤桂合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三)加强政策支持。针对重点事项、重点项目,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家、自治区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举措,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指导督促贺州市用好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高质量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重点项目表(2024—2025年)》,并会同贺州市、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对计划内重点项目实施动态调整、滚动管理,在用地用林用能指标、环境容量、财政专项资金、信贷额度、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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