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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 指导意见》等4个指导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3〕70号)

    2023-10-15 17: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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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导意见》、《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指导意见》、《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建设指导意见》等4个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部署及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高效服务产业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广西产业发展需求,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产业园区、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集聚,推动职业教育专业(群)与产业集群精准对接,促进人才培养供给和产业需求有效衔接融合,助力现代产业规模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

    二、总体目标

    对接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中国—东盟开放合作新需求,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投入优势产业集群集聚园区,由市级人民政府牵头,园区、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参与,打造10个左右职业教育与产业集群协同发展的自治区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在南宁、柳州等2—3个城市与教育部合作建设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提升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度,推动广西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组建10个左右自治区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围绕机械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轻工化工、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集群,由市级人民政府统筹企业、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相应园区内建设集培养培训、技术创新、资质认定、生活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自治区级市域产教联合体。

    (二)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心。由园区联合企业、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学校和企业建设若干个市域产教联合体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心。鼓励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公共教学环境,满足短期培训和学历教育的公共教学需求;推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人工智能(AI)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建设数字化教学工厂,服务学生学习和员工培训。鼓励市域产教联合体积极开展园区和产业发展调研,搭建园区人才供需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产业规划和人才需求;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工学交替等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企业员工教育培训中心。由园区联合国内国际知名企业,在学校和企业建立若干个市域产教联合体企业员工教育培训中心。鼓励引进国际先进的职业培训标准和资源,开展国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认证。鼓励国内行业龙头企业依托“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企业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开发高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建立面向重点产业集群企业员工的职称晋升培训体系。市域产教联合体定期发布培训需求,鼓励企业开展复合型员工能力提升培训,鼓励学校学生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面向东盟开展“中文+职业技术(技能)”教育培训,共建国际职业教育标准、共享优质职业教育资源。

    (四)搭建应用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园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在学校和企业建立若干个资源共享、机制灵活、产出高效的应用技术研究中心。鼓励学校根据企业需求,打造“职教+高端人才”和“职教+企业专家”创新团队。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若干个兼具产品研发与制造、工艺改进、技术升级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以及产业工艺和技术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承担产业集群各类企业应用技术创新、科研项目开发等任务。支持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联合企业共建一批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动高等学校科研创新研发平台布局优先向市域产教联合体倾斜。

    (五)建立市域产教联合体运营机制。各市域产教联合体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负责市域产教联合体规划设计、管理决策等工作。理事会(董事会)下设秘书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理事会(董事会)要按照“市场化运作与公益性服务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市域产教联合体章程、运营管理制度,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人员聘用及评价体系、绩效考核体系、运营质量保障体系等,确保市域产教联合体保持产权明晰、组织完备、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实体化运作。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2023年启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工作。各市人民政府结合自身实际和产业优势,围绕区域重点产业集群,向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申报市域产教联合体。

    (二)组织认定。由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上报的市域产教联合体进行评选,提出拟入围名单报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三)总结推广。持续推动职业教育资源向园区和重点行业集聚,建成10个左右自治区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基本形成产教集聚融合发展新格局。

    五、组织实施

    (一)落实建设责任。各市人民政府承担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主体责任,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域产教联合体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出的经验做法和有效措施,应及时向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举措,在全区推广应用。

    (二)落实要素保障。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由市级人民政府牵头,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落实有关土地、金融、项目、人力资源等配套措施。所属园区为市域产教联合体提供场所、硬件和软件等支持,引导园区企业积极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运营,支持并配合市域产教联合体开展运营管理服务。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建设对接重点产业的专业,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员工素质提升培训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适应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

    (三)建立奖补机制。自治区本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负责制定具体支持标准及办法,自治区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自治区将各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情况作为评比相关督查激励事项的重要参考。

    (四)推动政策创新。教育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科技等部门建立密切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针对市域产教联合体的规划、政策、项目、认证、经费、技术、土地等方面深化制度创新、出台优惠政策。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各市、县(市、区)通过减免建设规费、返还老校区资产置换收益等方式,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吸引职业学校资源入驻建设。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标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标

    基本指标

    观测点

    1.基本情况

    1.1市域产教联合体依托的园区总产值在区内位于前列,围绕机械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轻工化工、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集群;市域产教联合体职业教育资源富集,涵盖中职、高职(含职教本科)学校,吸纳普通高等学校作为成员。

    1.2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情况纳入园区工作考核指标和职业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评比相关督查激励事项的重要参考。

    1.3坚持市级人民政府牵头,落实主体责任,将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教育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科技等部门建立密切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划定重点任务,提出时间节点。

    1.4经费投入和其他政策支持力度较大,结合市域实际制定并落实有关土地、金融、项目、人力资源等配套措施,相关政策落地实施。

    2.运行机制

    2.1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运作与公益性服务统筹兼顾”原则运营。

    2.2建立多元协同、共建共管的治理模式,达到产权明晰、组织完备、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实体化运作要求。

    2.3制定市域产教联合体章程、运营管理制度等,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人员聘用及评价体系、绩效考核体系、运营质量保障体系等。

    2.4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决策、秘书处(办公室)日常运转及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心、企业员工教育培训中心、应用技术研究中心等执行机构运行均规范高效。

    3.共建共享

    3.1市域产教联合体内各类主体共商培养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共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广泛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岗位成才的中国特色学徒制。

    3.2龙头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标准制定、教材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并取得实际成效。

    3.3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市域产教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

    3.4设置灵活的用人机制,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方式,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校全职或兼职工作。

    3.5校企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

    4.人才培养

    4.1由园区联合企业、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学校和企业建设若干个市域产教联合体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心;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工学交替等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4.2搭建人才供需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产业规划和人才需求;职业学校紧贴市场和就业形势,促进专业布局与当地产业结构紧密对接。

    4.3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通过校企协作育人,积极塑造学生的价值观念、职业技能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有效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4.4市域产教联合体各类主体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

    4.5企业按岗位总量一定比例设立岗位,接受学生来企实习实训和教师岗位实践。

    4.6市级人民政府支持当地市域产教联合体内中职、高职高专、本科学校合作分段培养或贯通培养学生,鼓励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中高职毕业生和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就读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5.服务发展

    5.1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内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协同攻关,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解决实际生产问题。

    5.2依托园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在学校和企业建立若干个资源共享、机制灵活、产出高效的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市域产教联合体校企合作开展技术研发的成果转化率较高,合作取得一批研究成果、一批省部级奖励。

    5.3依托市域产教联合体,园区联合国内国际知名企业,在学校和企业建立若干个市域产教联合体企业员工教育培训中心,面向企业开展复合型员工能力提升培训。

    5.4教随产出、产教同行,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面向东盟开展“中文+职业技术(技能)”教育培训,共建国际职业教育标准、共享优质职业教育资源。

    5.5市域产教联合体积极服务制造强国、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取得显著成效。

    6.特色创新

    6.1市域产教联合体在服务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成绩突出。

    6.2市域产教联合体在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改革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具有推广价值。

    6.3市域产教联合体促进了本地区本行业职业教育发展,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6.4市域产教联合体在推动广西产教集聚融合发展,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服务中国—东盟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作出突出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产教融合

    共同体建设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部署及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动广西重点行业的产教精准对接和校企协同育人,构建广西产教集聚融合发展新格局,根据教育部发布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南》,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广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中国—东盟国际产能合作需要,围绕广西重点、优势、特色行业产业链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职业教育资源与重点产业链布局精准适配,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链发展需求侧有机融合,加快培养更多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推进行业科教融汇,服务企业技术创新,为广西现代产业规模化、高端化、集群化高质量发展增值赋能。

    二、总体目标

    聚焦广西重点、优势、特色行业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建成10个左右行业特色鲜明、产教集聚融合、科教深度融汇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探索建立共同体融合发展模式和工作运行机制,持续推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资源向行业企业集聚,逐步实现复合高端技术人才培养、应用技术研发能力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技术升级需要的精准匹配,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基本形成产教集聚融合发展新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组建10个左右跨区域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根据广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中国—东盟国际产能合作需要,围绕现代农业、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汽车(含工业设计)、交通运输、轻工化工、食品药品、商务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10个重点行业产业链,由自治区统筹主导、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龙头企业、行业组织、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单独或联合牵头,联合行业组织、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整合职业教育集团资源,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对接产业链全链条人才需求,组建跨区域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同时,聚焦产业链的若干关键环节,在相关产业集聚的市建立若干个产教融合中心。

    (二)实施行业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行业、学校、企业联合共建一批行业现场工程师学院,探索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教学标准相融合的行业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面向产业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人才紧缺技术岗位,实施行业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形式,行业、学校、企业联合开发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及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配套数字化教学资源,共同制定教学评价标准,共同培养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行业现场工程师。

    (三)组建行业高水平产教融合创新团队。依托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整合全行业优质人力资源,共同体内实行校企师资互兼互聘,共建共享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联合组建一批知识能力互补、能力结构优化、多专业跨界融合的高水平产教融合创新团队。支持职业学校设置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支持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吸引行业企业技术能手、大国工匠、工程技术人员和优秀管理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鼓励驻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的职业学校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聘请园区专业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支持企业联合职业学校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企业设置教师实践岗位,允许职业学校教师按相关规定在企业兼职取酬,吸纳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岗位实践、参与企业工程实践或技术攻关,实现校企人员互聘、双向取酬。

    (四)建立行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围绕行业关键技术应用、工艺流程改进、生产线创新等重点课题,建设一批兼具产品研发与制造、生产工艺设计与改进、技术升级与推广等功能的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行业产业工艺和技术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产出一批前沿领域的创新成果,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校企联合打造科研攻关团队,服务企业解决生产性、技术性难题。聚焦产业链的若干关键环节,在相关产业集聚的市建立若干个行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打通科技成果落地应用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对接,推出一批技术标准,带动一批行业“高、精、尖、特”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成长壮大。

    (五)建设行业人力资源开发信息平台和培训平台。依托职业教育集团和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信息平台,升级打造开放共享的行业产教融合信息管理服务云平台,汇聚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信息,面向国内和东盟国家提供精准化的行业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核心技术人才供需精准对接。每年第一季度编制并发布行业发展分析报告、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和行业人才供需清单、技术供需清单。建立行业教育培训服务中心,指导相关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针对行业发展新业态、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等,开发技术技能培训包,面向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内学校加大实习和就业岗位供给力度,面向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产业工人开展入职培训、在岗培训、技能鉴定、专业技术培训、数字能力提升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服务,促进产教供需高效对接。

    (六)创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运行机制。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成立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会,建立理事会制度,制定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章程,商定建设方案。建立规范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明晰责权分配,保障各方权益。理事长单位由牵头单位担任,负责统筹规划设计、制定政策、作出重大决策等工作。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协调联络等工作。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可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需要,按照行业细分领域或职能定位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负责人才培养、员工培训、技术研发等业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2023年启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工作。由自治区统筹主导、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龙头企业、行业组织、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单独或联合牵头,重点围绕现代农业、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汽车(含工业设计)、交通运输、轻工化工、食品药品、商务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10个左右重点行业先行开展建设工作。

    (二)组织认定。由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上报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进行评选,提出拟入围名单报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三)总结推广。持续推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向行业企业集聚,建成10个行业特色鲜明、产教集聚融合、科教深度融汇、跨区域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基本形成产教集聚融合发展新格局。

    五、组织实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出的经验做法和有效措施,应及时向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举措,在全区推广应用。

    (二)明确工作要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整合所属行业组织、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学校的优质资源,推动行业产教供需匹配和集聚融合发展。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产业需要,分别制定并落实促进产教集聚融合的政策组合包。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企业要发挥技术优势和平台优势,把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考核。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学校要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其中,普通高等学校要发挥在理论研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引领行业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升级;职业学校要发挥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育训并举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优势,整体提升行业的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能力。

    (三)建立奖补机制。自治区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优先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具体奖补标准及奖补办法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牵头制定。自治区本级财政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具体支持标准及办法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负责制定。

    (四)推动政策创新。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研究制定建设方案,提出政策、人才、经费、金融等支持需求清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等单位按职责分工,推动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和相关税费政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计划。自治区教育厅出台行业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自治区科技厅创新工作举措,积极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标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标

    基本指标

    观测点

    1.基本情况

    1.1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应围绕现代农业、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汽车(含工业设计)、交通运输、轻工化工、食品药品、商务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产业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产教资源富集,涵盖行业组织、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

    1.2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情况纳入各参与单位的工作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

    1.3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密切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划定重点任务,提出时间节点。

    1.4落实职业教育有关土地、金融、项目、人力资源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大。

    2.运行机制

    2.1成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理事会、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三层级管理架构完善,职责分工明确。秘书处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兼职人员。

    2.2建立多元协同、共建共管的治理模式,组织完备、机制健全、运行高效。

    2.3建立健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章程、运营管理制度、绩效考核体系、运营质量保障体系等,利益共享机制规范合理。

    2.4理事会管理决策、秘书处日常运转、专门委员会及各产教融合中心运行均规范高效。

    3.共建共享

    3.1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内各类主体按照“七个共同”(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对接产业链全链条人才需求,积极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3.2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内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标准制定、教材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并取得实际成效。

    3.共建共享

    3.3对标行业产业发展前沿,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单位共建实训基地等产教融合平台,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

    3.4设置灵活的用人机制,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校企互聘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双向取酬。

    4.人才培养

    4.1建设产教融合中心、行业教育培训服务中心、行业职业教育云平台等,建设满足教学需要的公共教学环境和数字化教学基地。

    4.2搭建行业人才供需信息平台。每年开展行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情况等方面的调研,每年第一季度编制并发布行业发展分析报告、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和行业人才供需清单、技术供需清单。面向国内和东盟国家提供精准化的行业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核心技术人才供需精准对接。

    4.3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通过校企协作育人,积极塑造学生的价值观念、职业技能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有效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4.4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开发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及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

    4.5企业按岗位总量一定比例设立岗位,接收学生来企实习实训和教师岗位实践,开展现场工程师培养。学校设置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5.服务发展

    5.1在相关产业集聚的市建立若干个行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取得一批研究成果、一批市厅级奖励。

    5.2建设行业产业工艺和技术研发中心,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内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协同攻关,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解决实际生产问题。

    5.3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成果转化率高,技术项目转化多。 

    5.4建立行业教育培训服务中心,联合制定培训规划,支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内学校积极承接行业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技能鉴定、数字能力提升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提升行业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力,培训效果好。

    5.5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积极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取得明显成效。

    6.特色创新

    6.1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成绩突出。

    6.2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改革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具有推广价值。

    6.3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促进了本地区本行业职业教育发展,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6.4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推动广西产教集聚融合发展,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服务中国—东盟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作出突出贡献。


    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部署及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和广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推动建设培育国际化高层次技术人才的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以下简称技术创新学院),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促进科教融汇为指引,加快培育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大力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遴选有基础有条件的区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建设10个左右与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深度融合,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技术创新学院,作为非独立法人依托高等学校建设,重点培养支撑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的高层次技术人才,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由本科高等学校牵头,整合区内相关优势学科、专业、平台,联合区内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和东盟国家相关资源建设技术创新学院,探索完善中外学位联授的人才培养体系。

    ——面向中国学生和企业员工,开展“英文/东盟语种+技术创新”培养培训;面向东盟国家留学生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中文+技术创新”培养培训。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10个左右技术创新学院。围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需要,聚焦重点产业生产线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需求,依托现有教学资源,联合东盟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学院,探索专、本、研衔接培养,推动建立中外学位联授的国际化拔尖技术人才培养体系。

    (二)构建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遵循“应用为本,实践主导”原则,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知识、能力和素质水平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通课程学习、校内平台实验、创新学院实践、技术成果产出的培养路径,聚焦关键领域技术核心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专业实践,把实现本领域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起来,培养面向东盟、熟悉国际规则、通晓英文/东盟语种+专业(职业技能)、具备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行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探索专、本、研贯通培养机制,为技术创新学院学生配备“双导师”。持续改进学生评价体系,探索多元化的学业评价方式。

    (三)加强高层次技术创新团队建设。依托技术创新学院,整合优势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优质人力资源,联合组建一批知识能力互补、能力结构优化、多专业跨界融合的高层次技术创新团队。支持技术创新学院设置技术创新导师特聘岗位,吸引同类院校优秀教师、科研院所优秀科研人员和行业企业技术能手到技术创新学院担任兼职教师和校外导师。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企业设置教师实践岗位,吸纳教师、科研人员定期到企业进行岗位实践、参与企业工程实践或技术攻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实现人员互聘、双向取酬。

    (四)建立“英文/东盟语种+技术创新”和“中文+技术创新”培养培训中心。联合普通高等学校和企业,建设“英文/东盟语种+技术创新”和“中文+技术创新”培养培训中心,在高等学校和企业建立分中心。建设公共教学平台,满足短期培训和学历教育的公共教学需求。鼓励自治区培养培训中心推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人工智能(AI)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推进教学数字化,满足学生学习和员工培训环境需求。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与企业在技术创新学院开展现代学徒制、工学交替等紧密型协同人才培养,满足企业临时用工需求,培养企业亟需的技术人才。

    (五)建设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中心。由拥有相关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的高等学校牵头,联合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中心,通过“企业出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揭榜”模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促进技术成果转化。鼓励高等学校依托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中心与参建单位建设专业中试基地或综合性中试基地,提高成果转化率。

    (六)建立技术创新学院协作联盟。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以自治区高等学校为主体,在自治区探索成立技术创新学院协作联盟,按照“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创新驱动”原则运营,在满足技术创新学院学生实习、企业员工培训需求的同时,面向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和社区开放,按程序组织实施生产性实习实训、职业技能鉴定,开展职业技能大赛,优化创新创业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2023年启动技术创新学院建设工作,采用自愿申报、择优遴选方式开展申报。围绕10个重点产业集群,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牵头,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参与,联合龙头企业自愿申报建设技术创新学院。

    (二)组织认定。由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上报的技术创新学院进行评选,提出拟入围名单报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三)总结推广。对于获批建设的技术创新学院,自治区教育厅适时组织开展建设成效评价,总结成功案例,发掘先进典型,推广有效经验,强化示范引领,形成产教集聚融合新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技术创新学院建设高等学校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将建设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建立奖补机制。自治区本级财政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具体支持标准及办法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负责制定,相关厅局积极配合。自治区将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情况作为评比相关督查激励事项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统筹协同。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资委等部门,建立密切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针对技术创新学院出台优惠政策,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指标


    附件


    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指标

    基本指标

    观测点

    1.基本情况

    1.1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以下简称技术创新学院)应围绕现代农业、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汽车(含工业设计)、交通运输、轻工化工、食品药品、商务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产业链建设成为产教融合资源充裕、人才培养模式成熟的平台。

    1.2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情况纳入牵头高等学校及其参与单位的工作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

    1.3技术创新学院牵头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合作行业企业会同其他有关单位建立密切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职责分工明确,重点任务明晰,建设规划科学。

    1.4技术创新学院成员单位落实技术创新学院所需的人员、资源、项目等,保障经费投入,强化政策支持。

    2.运行机制

    2.1成立由高等学校、行业组织、企业和科研院所等组成的理事会,理事会、秘书处(办公室)、专门委员会三级管理架构健全,权责明确。理事会负责管理决策,秘书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专门委员会提供专业咨询。

    2.2建立多元协同、共建共管的现代化治理模式,组织完备,运行高效,决策科学。

    2.3制定技术创新学院建设发展方案,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备。

    3.共建共享

    3.1技术创新学院成员单位各施所长,各尽所能,充分发挥各方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方面的优势和潜能。

    3.2技术创新学院成员单位共同设置培养目标、开设项目衔接课程、指导学生完成项目等,并共享研发成果,携手深入全链条、各环节,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等提供制度支持和资源保障,切实打通产教融合“最后一公里”。

    3.共建共享

    3.3瞄准行业产业发展前沿,技术创新学院成员单位合作打造高层次技术创新团队,共建“英文/东盟语种+技术创新”和“中文+技术创新”培养培训中心,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

    3.4探索灵活的用人机制,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方式,校企互聘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工巧匠。

    4.人才培养

    4.1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通过校企协同育人,努力塑造学生的价值观念、职业技能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2充分发挥“英文/东盟语种+技术创新”和“中文+技术创新”育人功能,有效满足师生对学习研讨、教学培训、项目研究的现实需求。

    4.3技术创新学院深度参与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开发、队伍建设等人才培养重要环节,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

    4.4技术创新学院合作企业根据岗位总量设置一定比例的实习实践岗位,接受学生来企实习实训和教师岗位实践,开展现场工程师培养。

    4.5学校设置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努力打造“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

    4.6完善行业人才供需信息平台,面向国内和东盟国家提供精准化的行业信息发布、检索等服务,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人才供需精准对接。

    5.服务发展

    5.1由拥有相关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的高等学校牵头,建设科研技术转化中心,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共同开展技术转化,成果转化率明显提高。

    5.2依托科研技术转化中心,技术创新学院、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协同攻关,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解决实际生产问题。

    5.3支持技术创新学院按程序申请开展行业企业岗前培训、岗位培训、技能鉴定、数字能力提升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提升行业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培训效果好。

    5.4技术创新学院积极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成效显著。

    6.特色创新

    6.1技术创新学院在人才培养等方面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成绩突出。

    6.2技术创新学院在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特色明显,具有推广价值。

    6.3技术创新学院促进区域和行业职业教育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建设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部署及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区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能力,推进在东盟国家合作共建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广西独特区位优势,共建职业教育标准、共享职业教育资源、共育技术技能人才,携手扩大人文交流,推动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二、总体目标

    支持广西高等学校协同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企业“走出去”,依托中资企业、跨国企业和东盟国家院校与企业,在东盟国家建设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以下简称现代工匠学院),以学历教育和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为主,强化“中文+职业技术技能”教育,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提升服务企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与东盟国家共建共享职业教育标准和资源的目标。到2026年,在东盟国家合作建设10个现代工匠学院;开发、完善100个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建设100门国际化课程、200个培训资源包,将现代工匠学院打造成为职业教育交流、技能交流、人文交流的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广西职业教育特色的“中文+职业技术技能”优秀成果。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10个现代工匠学院。加强与东盟国家沟通协调、资源整合,促进中国与东盟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发挥学校、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促进职业教育国际交流提质升级。将广西校企合作的“七个共同”(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引入现代工匠学院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支持广西高等学校采取校校共建、校企共建、校政企共建等模式,在东盟国家建设具有国际示范性的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实训基地。

    (二)提升“中文+职业技术技能”教育质量。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深化国际化产教融合,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共建国际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促进技能人才协同培养,服务中国—东盟产业发展,促进产能合作。支持现代工匠学院通过校内外交叉协同培养、国际联合培养,围绕当地经济发展需求,合作开发国际化专业课程标准、技能培训标准、模块化的双语专业教材及配套信息化教学资源,做大做强“中文+职业技术技能”的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依托中国—东盟职业教育云平台,分阶段推出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课程教学资源及培训资源包,开展跨国远程教学,形成适用于东盟国家和行业企业人才培养、技能培训的规范体系。

    (三)拓展现代工匠学院服务功能。探索构建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产教融合集聚的一体化发展模式,为广西职业教育服务行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搭建人才培养培训合作平台。开展国际技术技能大赛培训,将现代工匠学院建设成为东盟国家高等学校技能大赛的重要培训基地。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大会,为学术与技术交流、产品与标准推广提供海外落地的载体。以现代工匠学院为载体,深化技术技能合作和人文交流,开发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学生海外实践拓展项目,使现代工匠学院成为拓宽广西高等学校师生国际化视野的重要平台。

    (四)组建高水平现代工匠学院专家库。依托部区共建高水平职业教育国家级智库中国—东盟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发挥10个东盟国家职业教育研究所的决策咨询与指导作用。分国别、分院校、分行业、分专业、分项目组建现代工匠学院专家库,对现代工匠学院的需求与评估、规范与标准、模式与机制、质量与评价、宣传与推广等进行系统研究,持续优化工作机制,确保现代工匠学院高效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2023年启动10个现代工匠学院遴选建设工作。广西高等学校结合自身学科和专业优势,立足广西、面向东盟,多元协同、跨国联动,自主申报现代工匠学院建设项目。

    (二)组织认定。由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上报的现代工匠学院进行评选,提出拟入围名单报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三)总结推广。每年定期评估现代工匠学院建设成效,及时优化完善建设目标和制度机制,交流与东盟国家合作开发教学标准、人才共育培养模式机制等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开放合作。

    五、组织实施

    (一)落实建设责任。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现代工匠学院的统筹规划。现代工匠学院建设单位要在自治区教育厅指导下,与东盟国家合作院校(机构)联合组建理事会,负责协调现代工匠学院的整体运行。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现代工匠学院的具体事务。

    (二)加大政策落实。现代工匠学院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合作东盟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境外办学;加强统筹指导和政策支持,减少办学风险,确保项目落地落实,办出成效。

    (三)强化资金保障。将现代工匠学院建设情况作为中央和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纳入现代工匠学院的建设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并对项目实行跟踪问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项目认定标准(试行)


    附件


    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项目认定标准

    (试行)


    为加快推动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项目认定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一、认定依据

    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项目认定依据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等文件,国家关于高等院校授予学历和培训证书的相关规定,东盟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的相关规定等。

    二、认定内容

    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项目认定内容包括定位和宗旨、办学基础、场地建设、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校企合作、保障体系和办学成效,共8项一级指标、28项二级指标和观测点若干项。

    三、认定标准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1

    定位和宗旨

    项目定位

    符合国家战略目标和布局,对接东盟产能合作,符合职业学校发展需要

    项目宗旨

    目标清晰,特色鲜明,可操作可实现

    2

    办学基础

    依法合规

    符合两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办学要求

    办学安全

    两国关系平稳,所在地区治安环境良好

    适应性

    符合所在国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战略,开设专业满足所在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需求

    对象资质

    纳入所在国国民教育体系的相关院校或经官方认定的相关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合作能力

    具备一定的国际合作基础与能力

    3

    场地建设

    场地面积

    具有独立空间和符合专业实训要求的场地

    配套设施

    具备水、电、网络等配套条件,满足线上课堂、实训教学和宣传展示等需求

    标识与装饰

    在项目中心区预留标识与装饰区域

    空间布置

    教学区与实训区空间布局合理,符合职教教学模式要求

    4

    师资队伍

    外方团队建设

    合作国参建院校配备具有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或者相关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队伍

    中方团队建设

    中方参建院校配备具有国际化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队伍

    师资培训

    根据专业建设需求,对专业教师开展来华与本土培训,使其能够运用中国(先进)教学标准与教学模式、熟练使用实训教学装备并在本土实施教学

    5

    教学资源

    专业标准

    建立适合当地要求的专业教学标准

    课程标准

    合作开发专业课程标准、技能培训标准

    教材资源

    理实一体化、模块化的双语专业教材及配套信息化教学资源

    实训装备

    满足专业基础实训与综合实训教学要求,相较当地技术发展具有先进性

    6

    校企合作

    行业企业适配性

    契合当地行业企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与技术合作需求

    校企共建

    与当地或中资行业企业共建

    7

    保障体系

    协议约定

    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中外双方职责与权益

    资金来源

    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保障,可多元筹集资金机制

    管理制度

    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外派教师管理、资产设备管理等制度

    配套支持

    中外方合作院校(机构)或参与企业建立相应的管理与运行等支持机制

    风险防范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有效应对预案

    8

    办学成效

    项目效益

    人才培养效益、促进当地发展效益等

    社会影响

    在国家层面、东盟国家层面、广西层面上的影响

    可持续发展

    项目可持续发展的预期


    文件下载:_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等4个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70号)_                    .doc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