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5 17:5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白云山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桂政函〔2023〕74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梧州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梧州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梧州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501.9公顷,其中核心景区面积37.22公顷。请你市尽快将《总体规划》确定的风景名胜区范围边界纳入梧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统一管理,加快组织完成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勘界立标工作。
二、你市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类保护要求,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地形地貌、自然水体、野生动植物、文物古迹等资源,确保风景名胜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开山采石、滥伐林木、污染水体、损毁文物古迹等。
三、《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你市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梧州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和区域协调机制,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职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统一管理。
四、你市要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抓紧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按照近远期相结合、分级布点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项建设。要严格控制景区内开发利用强度,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
五、自治区林业局要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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