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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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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公告

    2024-03-11 11:04     来源: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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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次教职人员控制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简介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构建以商贸类专业为核心,以服务农村现代流通为特色的专业发展格局,开设有42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12000人。学校遵循“立德弘商、兴贸致远”的校训,形成了“秉商崇商、学商精商、为商研商、融商弘商”的办学理念,凝炼了“商学合一、德才双馨”的人才培养理念,扎根桂商文化沃土,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5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遵纪守法;

    (四)具备《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岗位信息表》(见本公告附件1)规定的岗位要求条件;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其中35周岁以下为1989320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4320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932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六)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凭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要求该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才市场网站(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gxs.gxzf.gov.cn)、学校网站(www.gxjmxy.com)上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7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流程及要求

    请应聘人员登陆学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s://gxjmxy.gkzpfw.com)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后,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材料目录(附件2)要求上传佐证材料,最后提交报考申请。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以便招聘后期各环节及时联系,并及时登录我校网站或我校招聘系统查看通知信息。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登录我校网站、我校招聘系统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3)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1.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应聘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有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我校公开招聘人员失信库。

    2.缴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按照5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试费。

    3.领取准考证

    获得考试资格者,根据学校考试通知按时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如计划招聘人数与已缴费人数比例超过1:4(含1:4),需先经过笔试环节筛选出进入面试的人选。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以及岗位所需技能等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3)笔试形式及命题: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均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

    (5)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调整比例后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只作为其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其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已缴人数比例未超1:4岗位,直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3)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实训指导教师等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我校指定,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学校网站信息。非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将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公布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5)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面试成绩的计算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结束后,专任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计;非专任教师岗位按结构化面试成绩计。

    (7)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对象,如因面试成绩并列出现考核对象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的,在面试现场对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最终进入考核环节的人选。

    加试流程:

    加试申请:由考场的主考官商同其他考官,提出加试申请并由主考填写《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过程加试申请表》,经考场联络员报批现场总监考同意后实施。

    加试内容:专任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试讲内容,为考生现有试讲内容的展开,以加试成绩最高分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非专任教师岗位:结构化面试,加试申请并获批后启动备用试卷,以加试成绩最高分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四)组织考核

    考核由我校组织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进行考核,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以考核量化综合分最高者,确定最终考核的人选。

    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在1周内无法完成等情况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体检

    确定考核人选后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学校组织考核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或取消岗位招聘。

    (六)公示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人才市场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入职后,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岗位调剂安排。

    (二)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三)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301600

    招聘咨询电话:0771-5713410、5714741

    联系人:蒙老师、盘老师


    附件:

    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岗位信息表.xlsx

    2.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报名佐证材料目录.docx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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