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0号)精神,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坚持以项目为突破口,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流通领域主力军作用,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结合广西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区供销社系统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新网工程”建设的层次和水平,推动自身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为保障农资供应,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搞活农产品双向流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全区供销社系统各项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综合经营总额756亿元,同比增长20.45%,其中消费品零售118亿元,同比增长27.75%;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108亿元,同比增长26.12%。2011年全区供销社系统项目建设总投资创历史新高。至12月底止,全系统竣工、在建、筹备项目共273个,其中:竣工项目128个,在建项目89个,筹备项目56个,项目总投资7.3亿元。2011年,全区供销社系统盈利总额13618 万元,首次超过亿元大关,实现历史性的突破,其中:县及县以上企业与实现利润12026万元,基层社实现利润1592万元,区联社本级企业实现利润3331万元。总体来看,全区供销社系统加快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距离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将我区供销合作社建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和优质安全商品供应的保障力量”的目标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为此,全区供销社系统的工作重点,要围绕“四大力量”的目标要求,狠抓项目建设。通过狠抓上规模、上档次的项目建设,全面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为确保各级供销社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区联社在各市、县规划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区供销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项目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规划只是对项目内容、项目地点、投资规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方向性的规划。今后,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根据市场需要和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论证,确保项目建设可行性和操作性,实现高质量立项,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
二、规划原则
(一)以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为标准。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布局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农资、日用消费品和烟花爆竹要形成连锁经营、连锁配送体系;大宗农产品交易要形成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区域性批发市场;项目规划按桂政发〔2011〕10号文件提出的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进行。
(二)以龙头企业为中心。在规划中突出配送中心、日用消费品超市、各类专业市场、“农超对接”等龙头项目的规划,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以供销合作社有控制力的建设项目为重点,规划的项目供销社参股比例(含供销社内部参股总量)原则上要达到34%以上,保持供销社对项目的控股权。
(四)以富农强社为目标。项目规划既要测算好预期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同时也注重项目覆盖农村、带动农户、提供就业的社会效果,充分体现富农强社的目标。
三、主要目标任务
全区供销社系统2012-2022年规划建设项目1101个,项目预计总投资263.1亿元,其中自筹资金155.2亿元,其余107.9亿元通过银行贷款、招商引资等各种有效途径予以筹集。预计项目建成后经营交易额达717.8亿元,年上缴税费13.9亿元,安置就业171004人。
(一)构建连锁经营配送网络。重点围绕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四个方面的连锁经营、连锁配送网络的要求,对区市物流园区、县乡配送中心和超市、村屯农家店进行规划,通过努力,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建有配送中心,乡镇有超市(含乡镇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村屯有农家店,覆盖全区100%的乡(镇),80%以上的行政村。其中: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总额130亿元以上,配送率达到80%以上;日用消费品销售额70亿元,配送率达到70%以上;烟花爆竹销售额15亿元,配送率达到80%以上。
(二)推进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建设。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要求和国家鼓励支持的产业,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建设服务功能完善,顺畅有序的市场体系。一是重点建设地区性农资物流综合市场和仓储园区,为厂家和商家及农民提供购销平台;二是规划建设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为城乡居民和商品交易提供购销平台;三是规划建设区域性再生资源市场,为城乡居民提供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综合利用平台;四是规划建设专业性机电建材、服装鞋帽、农用机械、家具家电市场,为厂家、商家和城乡居民提供购销平台等。
(三)加强农产品加工和“农超对接”项目建设。加强农产品加工和“农超对接”项目建设。根据地方特色农产品和市场需求,重点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规划建设农产品综合加工项目和种养示范基地,引导优质安全农产品进超市、进千家万户,实现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化、优质安全化、产销经营一体化。
四、规划重点和内容
(一)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
1.地区性农资物流园区(农资批发交易市场及化肥储备仓库)
建成占地面积100亩以上,年市场交易额在3亿元以上的农资物流园区(批发交易市场)12个,占地面积达2308亩,经营仓储面积451056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28亿元,其中自筹17亿元。预计项目建成后交易额达83亿元,商品配送率80 %,年上缴税费7781万元,安置就业8260人。
区域布局:广西富满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广西农资物流园区;中国—东盟(南宁武鸣)国际农资物流园区;钦州市供销社的沿海农资物流园区;百色市供销社的桂西南农资物流园区;河池市供销社的桂西北农资物流园区;柳州市供销社的桂中农资物流园区;桂林市供销社的桂北农资物流园区;梧州市供销社的桂东物流园区;贵港市供销社的桂东南物流园区;崇左市供销社的桂南农资物流园区;玉林市供销社的玉林农资物流园区;来宾市供销社的农资物流园区。
2.农资配送中心
每个市、县(市、区)建设农资配送中心1个以上,年均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仓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70%以上的乡镇建有直营店, 100%的行政村建有加盟店,市场占有率80%以上。全区建设项目165 个,占地面积达6021亩,经营仓储面积888464 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22.8亿元,其中自筹16.4亿元。预计项目建成后交易额达43亿元,商品配送率80 %,年上缴税费1.1 亿元,安置就业22415人。
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将地区性农资物流园区、农资配送中心、化肥储备仓库融为一体。
项目分布:南宁(14个)、柳州(17个)、桂林(20个)、梧州(6个)、北海(4个)、防城港(6个)、钦州(13个)、贵港(24个)、玉林(11个)、百色(14个)、贺州(4个)、河池(13个)、来宾(15个)、崇左(9个)。
3.“桂农牌”复合肥生产加工基地(测土配方为农服务中心)
建成产能100万吨以上的“桂农牌”复合肥生产基地,总部设在南宁,每个市可按区域规划,与广西富满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商议,建设“桂农牌”复合肥生产加工基地(分厂)和测土配方为农服务中心。列入“桂农牌”复合肥发展战略规划,形成系统内合作开发的“桂农牌”复合肥加工产业集群。全区建设项目11个,占地面积317亩,经营仓储面积58500 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3.5亿元,其中自筹2.7亿元。
(二)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
每个市、县(市、区)建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含日用消费品物流)1个以上,配送中心仓储经营面积在2000㎡以上,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每个乡镇建有超市(配送中心),经营面积500㎡以上,100%的行政村建有农家店。
全区建设项目285个,仓储经营面积780335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26.9亿元,其中自筹21.3亿元。预计项目建成后销售额达68.7亿元,商品配送率40 %,年上缴税费24084万元,安置就业28181人。
项目分布:南宁(29个)、柳州(10个)、桂林(7个)、梧州(26个)、北海(9个)、防城港(3个)、钦州(44个)、贵港(70个)、玉林(10个)、百色(15个)、贺州(9个)、河池(24个)、来宾(24个)、崇左(7个)。
(三)农副产品现代经营网络
1.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在农产品集散地和主销区建立面向全国的具有检验检测、信息管理、精深加工、冷链物流、交易配送为一体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在农产品主产地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产地专业市场。全区建设项目39个,占地面积2791亩,冷链库容面积98084 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33.3亿元,其中自筹14.9亿元。预计项目建成后交易额达263亿元,年上缴税费1.5亿元,安置就业 21011人。
项目分布:南宁(8个)、柳州(2个)、桂林(8个)、梧州(1个)、北海(1个)、防城港(1个)、钦州(1个)、贵港(3个)、玉林(2个)、百色(3个)、贺州(2个)、河池(1个)、来宾(4个)、崇左(2个)。
2.农产品冷链物流及加工
根据当地名特优新农产品产业发展及主销区的需要,建设产地预冷、销地冷藏和保鲜运输等设施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及加工体系,建设与区域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相配套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及加工设施,建立多种模式的“农超对接”。大型的冷链物流及加工设施尽量与农产品集散交易市场融为一体。全区建设项目108个,占地面积3592亩,冷链库容面积239319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19.3 亿元,其中自筹8.7亿元。预计项目建成后交易额达62亿元,年上缴税费1.7亿元,安置就业16065人。
项目分布:区直(3个)、南宁(5个)、柳州(8个)、桂林(13个)、梧州(7个)、北海(2个)、防城港(11个)、钦州(5个)、贵港(22个)、玉林(8个)、百色(4个)、贺州(5个)、河池(15个)、来宾(2个)、崇左(1个)。
3.乡镇农贸市场
根据当地城乡居民供求需要和现有市场状况确定,建立检验检测、方便群众的乡镇农贸市场。全区建设项目109个,占地面积920 亩,冷链库容面积97500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7亿元,其中自筹4.7亿元。预计项目建成后交易额达35.6亿元,年上缴税费4743万元,安置就业9582人。
项目分布:南宁(8个)、柳州(10个)、桂林(15个)、梧州(12个)、北海(4个)、防城港(4个)、钦州(8个)、贵港(16个)、玉林(12个)、百色(4个)、贺州(2个)、河池(12个)、来宾(1个)、崇左(1个)。
(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现代经营网络
加快区域性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园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站的建设。重点加强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旧货交易等业务,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全区建设项目86个,占地面积4744.5亩,仓储面积671630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30.8亿元,其中自筹19.9亿元。预计项目建成后交易额达66.4亿元,年上缴税费18688万元,安置就业18301人。
项目分布:区直(1个)、南宁(11个)、柳州(5个)、桂林(8个)、梧州(4个)、北海(3个)、防城港(2个)、钦州(4个)、贵港(11个)、玉林(10个)、百色(7个)、贺州(3个)、河池(6个)、来宾(5个)、崇左(3个)。
(五)烟花爆竹现代经营网络
每个市、县(市、区)建设1个安全规范的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商品展示中心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乡(镇)覆盖率60%以上、村屯覆盖率40%以上;中心城市和重点县建有1.1-2级标准仓库,库房仓储面积按其年经营流通量的50%确定建设规模。全区共建设项目 86个,仓储面积282345平方米,销售网点17877个,项目预计总投资8.8亿元,其中自筹5.6亿元。预计项目建成后销售额达13.8 亿元,年上缴税费6956万元,安置就业19893人。
项目分布:区直(1个)、南宁(8个)、柳州(7个)、桂林(8个)、梧州(5个)、北海(3个)、防城港(3个)、钦州(5个)、贵港(4个)、玉林(8个)、百色(10个)、贺州(4个)、河池(6个)、来宾(6个)、崇左(4个)。
(六)其他专业市场
各市、县(市、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市场建设现状,围绕机电建材、服装鞋帽、农用机械、家具家电等建设专业市场。全区建设项目61个,占地面积963.8亩,项目预计总投资8.6亿元,其中自筹5.8亿元。预计项目建成后交易额达34亿元,年上缴税费9559万元,安置就业7070人。
项目分布:区直(1个)、柳州(1个)、梧州(2个)、北海(2个)、防城港(2个)、钦州(6个)、贵港(21个)、玉林(1个)、百色(13个)、河池(5个)、来宾(6个)、崇左(1个)。
(七)供销综合楼
每个市、县(市、区)创造条件建设1座供销大楼,经营面积3000 平方米以上。全区共建设项目139个,占地面积1581.3亩,经营面积1222900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73.5亿元,其中自筹46.8亿元。预计项目建成后经营额达54.5亿元,年上缴税费24759万元,安置就业20726人。
项目分布:南宁(25个)、柳州(9个)、桂林(14个)、梧州(15个)、北海(6个)、防城港(2个)、钦州(9个)、贵港(18个)、玉林(6个)、百色(9个)、贺州(2个)、河池(15个)、来宾(8个)、崇左(6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级供销社要按照桂政发[2011]10文的要求,积极主动当好参谋,提请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参与的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负责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各级供销社领导要高度重视,把项目建设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要做好分工,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配合抓,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认真组织,精心运筹。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全区供销社系统项目建设规划是一项宏观的全局性工作,也是今后供销社夯实基础,实现加快发展的重要前提。各级供销社要从宏观上,整体上把握项目建设规划的总体方向,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明确重点,循序渐进。对项目要认真论证,做好前期工作,贮备好一批项目,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要牢固树立“抓大项目,求大发展”的意识,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强社战略,把上档次、上规模项目建设作为改革发展的突破口。各级供销社在加强对基层指导、组织协调、排忧解难的基础上,要突出自己的工作重点。区社和市社重点抓区域性市场的建设,县(区、市)社重点抓配送中心、直营店、乡镇超市和村屯加盟店的工作。
(三)沟通协调,争取支持
要认真贯彻国发(2009)40号和桂政发(2011)10号文精神,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努力争取相关项目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范围,确保相关重点项目早日立项,早日实施,早见成效。一是加大对供销社的财政支持力度,落实“新网工程”项目建设配套专项扶持资金;二是允许被抵押的供销合作社资产进行盘活开发,通过减免和发展的方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73号)精神,对供销合作社长期使用但权属资料不全的用地,要本着尊重历史事实、注重现实的原则,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照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依法确定供销合作社的土地使用权。四是对供销合作社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改变土地用途,兴办各类集贸批发市场、配送中心、物流仓库及相应商住建设项目,符合城镇化、旧房改造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在政策、资金、信贷、用地、税费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联合合作,加快发展
实行联合合作,是供销合作社更好发展的基本要求;实行开发办社,以资本为纽带,招商引资,联合开发办项目是解决项目资金短缺的有效途径。当前,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推进联合合作,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已经成为供销社有效应对市场竞争、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供销社要树立“联合才能做大,互利才能共赢”的发展意识,全面推进系统内外的“三个合作”:一是推进社内合作,通过收购重组、参股控股、组建集团,打造有影响力、控制力的企业集团。依靠现有大的企业牵头组织合作,策划烟花爆竹集团,农资集团以及加快复合肥生产线在全区范围内的布点。在合作中,上级供销社要给下级供销社让利,大的企业要给小的企业让利,发达地区企业要给欠发达地区企业让利,各市县供销社要根据这些原则,加快社内企业合作;二是全力推动社外合作,充分利用供销社的土地资产、网络资源以及组织优势、项目优势、形象优势,认真策划与社外商家合作,推动强强联合,实现互惠共赢;三是全力推进村屯农家店的联合合作。已建有配送中心的县级供销社,要与乡镇配送中心或超市加强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将经营触角延伸至村屯一级,要在大的行政村、中心村设有直营店,大的村屯要设有加盟店,尽早实现全区系统“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点、大网络”的战略目标。
(五)加强督查,跟踪问效
目前全区供销社系统项目建设规划整体框架已经基本定型,供销社推进项目建设的目标思路已经基本明确,今后全区供销社系统的重点工作,就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规划,要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情况,不断充实补充完善规划内容以及项目论证等具体工作细节。各级供销社要把项目建设作为当前推进供销社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作为首要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社和区联社的工作部署,将项目建设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进行分解、细化,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纳入对下级社的考核体系,对项目跟踪问效。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项目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督查和考核制度,要对项目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并进行全程跟踪监测,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改进意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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