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供销社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09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负责领导全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指导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三)参与规划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推动各级联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动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增强服务“三农”综合实力。
(五)加强对本级社属企事业单位及市县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成员社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七)负责拟订涉及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法规,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承担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加强社有出资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负责主管自治区本级的行业学会商会,并提供相关服务。
(十)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区联社)纳入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的单位有10个,即区联社本级(参公事业单位)、区联社机关服务中心、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钦州商贸学校、广西梧州商贸学校、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
区供销社本级机关内设职能机构主要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行业指导处、经济发展处、财会资产处、社有企业管理处、基层工作处、农村合作金融与电子商务处、监事会办公室(审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55206.69万元,同比增加3186.94万元,同比增长6.13%。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品服务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55206.69万元,同比增加3186.94万元,同比增长6.1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949.30万元,同比减少316.24万元,同比减少0.85%;其中自治区本级拨款27034.34万元,中央补助9914.96万元。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4079.40万元,同比增加2252.09万元,增长19.04%。
3.事业收入270.78万元。
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3895.20万元,同比增加1078.30万元,增长38.28%。
5.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2万元,同比减少98万元,减少89.09%。
2022年收入总预算同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院校学生人数增加,生均经费增加;二是教育收入及其他收入增加致财政专户资金增加;三是自治区供销社本级人员较上年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55206.69万元,同比增加3186.94 万元,同比增长6.1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916.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51%,同比增加4105.80万元,增长21.83%;项目支出预算32290.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49%,同比减少918.86万元,下降2.77%。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教育支出50353.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21%,同比增加2934.05万元,增长6.1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7%,同比增加89.60万元,增长5.99%;
3.卫生健康支出54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8%,同比增加79.87万元,增长17.25%;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09.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2%,同比增加67.40万元,增长3.30%;
5.住房保障支出614.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1%,同比增加16.01万元,增长2.68%。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2916.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51%,同比增加4105.80万元,增长21.83%。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预算13801.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0.22%,同比增加2424.60万元,同比增长21.3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851.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72%,同比增加2498.27万元,同比增长26.7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49.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1%,同比减少73.67万元,下降3.64%。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预算9115.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9.78%,同比增加1681.20万元,增长22.6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2290.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49%,同比减少918.86万元,下降2.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949.30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253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2.8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96.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4.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949.30万元,同比减少316.24万元,下降0.8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教育支出32533.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05%,同比减少486.64万元,下降1.4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4%,同比减少9.06万元,下降0.77%。
3.卫生健康支出54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7%,同比增加79.87万元,增加17.25%。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96.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7%,同比增加83.58万元,增长4.15%。
5.住房保障支出614.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6%,同比增加16.01万元,增长2.68%。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0151.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54%,同比增加3753.75万元,增长22.89%。
人员经费支出预算12850.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3.77%,同比增加2333.59万元,增长22.1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303.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6.09%,同比增加2457.15万元,同比增长27.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46.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8%,同比减少123.56万元,下降7.4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301.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6.23%,同比增加1420.16万元,增长24.15%。
2.项目支出预算16797.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46%,同比减少4069.99万元,下降19.5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151.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50.0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30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6.81万元。
公用经费7301.6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301.6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36.78万元,同比减少36.27万元,下降49.6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9.5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94万元,同比减少31万元,下降56.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31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4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购置费的减少。
3.公务接待费3.34万元,同比减少5.27万元,下降61.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行政运行1,042.41万元,同比增加28.21万元,增长2.78%。主要用于区供销社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6731.23万元,同比增加554.30万元,增长8.97%。其中:集中采购预算1461.4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1.71%,同比减少384.97万元,下降20.85%;分散采购预算5269.8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8.29%,同比增加939.27万元,增长21.69%。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95.3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4.21%;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预算398.2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92%;单位资金预算1337.6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9.87%。
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4120.81万元,服务类采购1124.44万元,工程类采购1485.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自治区供销社共有在编车辆25辆,其中:本级7辆(离退休人员生活用车3辆,一般业务用车3辆,领导工作用车1辆);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7辆,均为一般业务用车;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辆,均是公务用车;广西梧州商贸学校2辆,均为一般业务用车;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1辆,为一般业务用车;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2辆,均为一般业务用车;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1辆,为一般业务用车;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1辆,为一般业务用车;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2辆,均为一般业务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自治区供销社重点预算项目5个,分别是:
1.“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广州)交易会经费”,项目金额3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2022年争取举办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广州)交易会,争取参展企业达150家,14个市均有企业参展,运营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2.“五合新校区建设项目”,项目金额1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按建设计划完成清表区域土方施工、土方回填、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基础思政中心、图文信息中心、学术交流中心等主体工程进度的60%。,中期绩效目标是提高学校知名度,扩大学校招生范围。
3.“教学实训设备和软件更新购置-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金额268.1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及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学校的发展、专业的发展、有利于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学生的技能训练。
4.“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学设备购置”,项目金额343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新能源汽车实训室设备、日本料理实训室设备预算投资260.00万元,可以解决2个新专业学生的实训设备问题;智慧校园应用系统投资20.00万元,可以学校提供高效稳定、安全可靠的智慧校园应用平台;教学电脑购置投资55万元(100台),可以解决我校部分实训室电脑老化更新和教学用电脑问题。
5.“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费”,项目金额1039.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完成45000人/次的职业技能认定、鉴定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区供销社本级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区供销社机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供销社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主要用于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主要用于国家批准成立的普通高等院校的支出。
十八、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主要用于我社所属3所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十九、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主要用于我社所属4所技工学校的支出。
二十、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主要用于我社所属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大学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09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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