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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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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8-30 17:40     来源:财会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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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自治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2016103号)精神,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负责领导全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指导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3)参与规划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推动各级联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4)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动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增强服务“三农”综合实力。

    5)加强对本级社属企事业单位及市县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成员社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6)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7)负责拟订涉及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法规,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履行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承担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加强社有出资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负责主管自治区本级的行业学会商会,并提供相关服务。

    10)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及各中专、技校的主要职能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劳动厅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培养各类专业的大专、中专、技工人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供销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79553.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657.83万元,较2019年度总收入决算数增加12,532.91 万元,增长18.7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843.2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78.97万元,减少0.35%,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各院校的(中央、自治区)教育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追加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9374.53万元,为所属学校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063.99万元,增长28.23%,主要原因是直属院校事业收入增加,如广西钦州商贸学校迁校建设项目增加392.21万元;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因为学生人数增加,收取的学生住宿费、实习材料费等增加340万元;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本年度增加财政专户回拨收入181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8440.0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829.64万元,增长50.44%,主要原因如下:

        广西区供销社本级3.20万元,主要为利息收入、废旧品处置收入增加;区供销社机关服务中心9.47万元,主要为房租收入;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比上年增加37万元是云天集团设立的“云天英才助学金”导致学院其他收入增加;广西梧州商贸学校比上年增加2,191.62万元主要是本年新增德促行贷款收入等;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较上年增加1,272.05万元社会培训项目增加了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培训券培训,培训收入比上年增加。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24.11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8.60万元,增加54.02%,主要原因是一是自治区供销社本级59.97万元用于弥补2020年实际支出大于收入数的差额;二是广西钦州商贸学校164.13万元用于学校迁建项目建设。

    8.上年结转和结余6671.7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889.65万元,增加139.81%,主要原因一是区供销社本级2019年“新网工程”项目资金4000万元结转至2020年;二是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校生均拨款下拨时间比较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政府采购,招标公示等相关流程时间较长,导致专项经费无法在当年度完成;三是广西钦州商贸学校学校迁建项目、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实训综合楼、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实训综合楼、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学生食堂宿舍楼项目等截至年底未竣工结算的项目。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79553.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2150.13万元,2019年度总支出决算数增加12,532.91 万元,增长18.7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58110.6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所属八所院、校的教育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030.65万元,增长9.48%,主要原因是所属八所院校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7.2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131.17万元,减少39.1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区社本级、服务中心及8所院校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有所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510.9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6.63万元,减少4.95%,主要原因是区社本级、服务中心及8所院校本年度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由于人员变动而减少。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057.1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898.36万元,增加319.55%,主要原因是区联社本级2019 “新网工程”项目建设资金4000万元结转至2020年使用。

    5.住房保障支出(类)655.1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8.68万元,减少11.92%,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由于人员变动而减少。

    6.其他支出2058.9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058.9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支出。

    7.结余分配88.63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9.06万元,增长199.73%,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供销社本级、供销社机关服务中心和广西梧州商贸学校本年年末的结余分配。

    8.年末结转和结余7314.9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13.15万元,减少1.52%,主要原因是区联社本级年末结转2019年自治区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新网工程项目资金4000万元在年度列支,账务错误调减244.95万元,以前年度支出收回调减0.48万元;广西经贸职业学院项目经费列支结转增加2505万元、广西钦州商贸学校项目列支结转减少127.54万元、广西梧州商贸学校项目结转增加587.07万元、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项目结转资金减少431.71万元、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增加1457.15万元是本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预付工程款结转资金、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基建项目结转增加272.44万元、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增加373万元、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减少13.61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供销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47.2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730.07万元,增长12.16%。其中:基本支出16068.39万元,项目支出36778.81万元。

    自治区供销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098.51万元(不含调整预算数),支出决算为5284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61%。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5055.92万元,支出决算为4114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2%。主要财政追加了我社所属八所院校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自治区(中央)免、助学金等专项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6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5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区社本级、服务中心及8所院校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如死亡抚恤金等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95.07万元,支出决算为48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3%。主要是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调整预算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2110.75万元,支出决算为905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94%。主要是区联社本级和区联社机关服务中心获得财政追加拨款用于项目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72.52万元,支出决算为62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8%。主要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增加。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68.3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79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2%。主要是单位人员的增减变动造成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51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7%。主要是单位人员的增减变动造成的。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3%。主要是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动。

    (四)资本性支出4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自治区供销社和7所中职学校购买办公设备教学实训用设备等。

    (五)其他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广西梧州商贸学校赠给梧州市烹饪协会年会赞助款0.09万元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58.9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908.98万元,增加1272.6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58.98万元。

    我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58.98万元。支出决算为2058.98万元,年初无预算数。

    (一)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8.98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明阳新校区项目项目资金来源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2020年区直高校建设项目专债券资金的函》(桂财建函[2020]31号),本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文件规定,专项债券资金在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核算,本年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及配套费用2058.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6.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8.82万元,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不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4%,比上年减少12.9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自治区供销社本级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79万元,平均每辆0.9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1%, 比上年增加0.52万元,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100次,全部为自治区供销社本级接待开支。国(境)外公务接待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社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2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17万元,减少12.87%,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29.85万元,减少12.7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金额1035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5.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60.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9.21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型企业合同合计金额705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0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5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辆,其中,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3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技工学校用于教学用的实训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5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4%。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比较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自治区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绩效情况:

    1.资金用途及目的

    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全区供销社系统深化综合改革,推动供销社发展所实施的项目建设。2020年项目资金主要补助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造建设县级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和组建、改造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实施综合改革项目建设,推进基层社规范化改造,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供生产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代购代销、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便捷缴费、信息咨询、农事服务等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生活生产服务。

      2.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0年共安排供销系统综合改革项目317个,项目共投入资金2954.06万元,其中:自筹资金954.06万元,财政补助资金2000万元。

    2020年度共安排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补助市县项目资金2000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000万元且按预算编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分类分项目预算分配;该项目资金于2020年3月30日由财政厅下达到各项目地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本级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2018年3月,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供销发〔2018〕47号),明确了资金管理、使用部门的职责分工、资金的支持方向和范围、支持方式、申报条件、审批拨付、绩效管理及监督管理等。

    3.年初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2020年年初制定“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体系如下:

      年度绩效目标:①推动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加强督查;②加快全区供销社经济发展,保持总购进、总销售、利润等经济指标平稳增长;③推进新网工程项目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各级联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指导成员社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④加强社有出资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社有企业效益提高。⑤实现全系统电子商务和农村金融较快发展,努力解决农产品销售难和农村金融发展落后的问题。⑥加强系统培训工作,提升系统综合改革和行业发展能力;加强系统发展和综合改革督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

        产出数量:①新增全区供销社新设“三农”金融服务室;②新增开展电商企业;③扶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④补助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项目,综合改革项目;⑤开展全区供销社业务培训。

    产出质量:①全面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②加强对市县供销合作社的指导;③提升县、乡、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功能。④农合联综合改革项目开工率;⑤训班计划完成。

    产出时效:①对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督查工作完成时间;②预算资金投入时间。③项目按实施方案建设。

    产出成本:财政资金投入2000万元。

    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预计增加全区供销社系统汇总购进总额;全区供销社系统汇总销售总额;社有企业利润,直接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规模。

    社会效益:为城乡居民提供代购代销、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便捷缴费、信息咨询、农事服务等具有供销社特色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辐射带动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对象不少于21万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辐射带动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少于70家。

    可持续影响: 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全区供销社系统综合服务平台将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半公益性服务项目结合起来,通过日用品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等,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同时也聚拢人气,为拓展金融保险、电商快递、票务代理等多样化服务打下了基础。各地建设的综合服务站(社)正持续发挥效益。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综合改革任务顺利收官。一是为农综合服务新平台基本建成。全系统已建成各类配送中心338个、新型乡镇综合超市620多个、乡镇农贸市场80多个,发展各类直营店、农家店、加盟店1.5万家,经营服务网点村级覆盖率达90%以上。二是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功能进一步健全,基层社规范化改造基本完成,全区所有县(市、区)都创办了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三是上下贯通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有效构建,社企关系进一步理顺,经营服务网络体系日趋完善。

    5.项目绩效自评

    2020年,自治区供销社通过实施综合改革项目建设,“综合改革项目”财政资金起到资金引导投资的作用。财政资金项目建设示范带动效应,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2018年全系统销售总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2019年与2014年底的主要经济指标相比,七项主要经济指标分别增长81.11%、131.61%、159.28%、173.61%、158.27%、4780.18 %。我区供销社在全国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多次实现了提档进位,从2014年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第31位上升到2019年的第19位,荣获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二等奖;我区是全国最早实施“县基一体化”管理的省区之一。

    一是基层社“三位一体”改造建设有新进展。基层社“三位一体”改造建设进度加快,全系统五级网络体系逐步完善。去年全系统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32个。截至去年底,全系统共建有各类配送中心338个、批发交易市场278个、农村综合服务社12157个、“三农”金融服务室229个,实现金融服务额2.75亿元;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4493个、农合联963个,入社成员13.96万人,联结带动农户50.4万户。全系统基层社实现利润总额9748万元,同比增长27.83%。二是“县基一体化”覆盖面持续提高。全系统纳入“县基一体化”管理的基层社比例达86%,79个县级社实行“监审合一”,县级社“监审合一”覆盖率达90.8%,促进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全方位拓展。全系统全年开展土地托管服务面积260.3万亩,同比增长68.11%;配方施肥35.47万亩,同比增长56.34%,有力助推规模化经营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四是农村电商发展势头良好。全系统已建成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网点12157个,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25.5亿元,同比增长18.08%。其中农产品电商销售额15.88亿元,同比增长22.06%。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较好,农民对我社综合改革项目满意度较高,在广西供销网实名投诉率为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区供销合作联社汇总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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