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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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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部门决算

    2019-08-28 11: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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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自治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供销社概况

    一、机构设置

    广西区供销合作联社纳入2018年决算编制工作的单位有10个,即:自治区供销社本级(参公事业单位)、区联社机关服务中心、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钦州商贸学校、广西梧州商贸学校、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

    供销社本级机关内设职能机构主要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行业指导处、经济发展处、财会资产处、社有企业管理处、基层工作处、农村合作金融与电子商务处、监事会办公室(审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

    二、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2016〕103号)精神,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负责领导全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指导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3)参与规划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推动各级联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4)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动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增强服务“三农”综合实力。

    (5)加强对本级社属企事业单位及市县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成员社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6)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7)负责拟订涉及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法规,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履行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承担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加强社有出资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负责主管自治区本级的行业学会商会,并提供相关服务。

    (10)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及各中专、技校的主要职能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劳动厅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培养各类专业的大专、中专、技工人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18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56,070.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586.10万元, 较2017年度总收入决算数增加3546.87万元,增长6.7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724.3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325.80万元,增长12.5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追加额增加。

    2.事业收入6,773.82万元,为所属学校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17.67万元,增长26.47%,主要原因是所属8所院校招生人数增加,住宿费、实训费等增加。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4,087.8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20.20万元,增长47.70%,主要原因如下:

    (1)广西区供销社本级9.0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3.11万元;收到职工退回多报差旅费和租户多交水电费5.92万元。

    (2)区供销社机关服务中心14.08万元,主要是房租收入;

    (3)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12.97万元,其中:其中: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5.52万元、其他服务性收入7.46万元 (主要包括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南宁分公司交来的协办服务费,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教育厅等单位交来的培训费及考试考务服务费等)。

    (4)广西钦州商贸学校116.55万元,利息收入1.57万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37.09万元;其他77.88万元,是区外函授办学分成款,属税后收入。

    (5)广西梧州商贸学校173.35万元,学生食堂承包金4.87万元,超市承包金34.36万元,校园场地租赁费1.62万元,职工房租收入1.50万元,捐赠收入7.70万元,与梧州学院、广西财经学院等校联合办学学费分成款收入55.73万元,学校技能鉴定站2017年秋季学期技能鉴定收入7.00万元,学校技能鉴定站2018年春季学期技能鉴定收入32.00万元,退教职工使用电脑押金3.12万元,2010年、2011年区建设厅下拨的节能资金转入资金7.20万元,2016年与广西财经学院联合办学续费分成款收入转入15.41万元,2007年教育厅下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转入1.14万元,学生暑假见习工资结余转入0.34万元,张椿媚辞工违约金0.20万元,其他复印费等收入1.16万元。

    (6)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747.63万元,其中: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拨来劳动预备制学员、两后生学员培训经费359.38万元;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来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项目6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岗前培训收入234.22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食堂净收入43.15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接受捐赠收入30万元。2018年接受广西南宁达内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程重阳捐赠30万元,该款项主要用于明阳形体实训室建设。

    (7)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1,473.49万元,其中非本级拨款521.76万元为“两后生”培训补助收入、其他为食堂承包金30万元、代培训收入和门面收入921.73万元。

    (8)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1,358.49万元,其中:非本级拨款1,311.80万元为劳动预备制短期培训及五老户后代培训补助;其他44.82万元为学校小卖部及汽训部承包收入;1.88万元为利息收入。

    (9)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182.30万元,其中:本级横向拨款:自治区供销联社拨入退休人员医疗补贴0.8万元,教师节慰问费0.5万元。非本级拨款:桂林市就业服务中心等拨入培训补贴55.02万元。其他:食堂收入62.10万元,其他43.17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8.79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40.82万元,减少86.13%,主要原因是一是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8.23万元用于建设学校综合实训楼;二是广西梧州商贸学校4.03万元用于弥补2017年实际支出大于收入数的差额;三是区社服务中心6.53万元用于弥补2018年实际支出大于收入数的差额。

    6.上年结转和结余6,445.2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275.99万元,减少33.7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2018年年初结转结余,一是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第三学生宿舍楼修缮项目”、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实训综合楼、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实训综合楼、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学生食堂宿舍楼项目为2000万元一年期以上项目,目前项目前期工作已开发,截至2018年底未竣工结算。二是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校生均拨款下拨时间比较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政府采购,招标公示等相关流程时间较长,导致专项经费无法在当年度完成。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56,070.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258.72万元, 较2017年度总支出决算数增加3546.87万元,增长6.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70.49万元,下降94.6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数4万元,用于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流动党员“四位一体”教育管理模式探索与实践”项目支出4万元。。

    2.教育支出41,649.44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所属八所院、校的教育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504.72万元,增长15.23%,主要原因是所属八所院校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较上年大幅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5.8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12.88万元,减少37.3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区社本级、服务中心及8所院校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有所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6.0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7.41元,减少5.44%,主要原因是区社本级、服务中心及8所院校本年度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由于人员变动减少而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62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2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8177.7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69.61万元,增加38.41%,主要原因是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6350万元,是区联社本级获得财政拨款6350万元转拨付广西供销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注册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用于“新网工程”项目建设。

    7.住房保障支出(类)633.61 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7.92万元,增加4.61%,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增加。

    8.年末结转和结余2811.4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703.09万元,减少56.84%,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广西经贸职业学院项目列支结转减少2041.51万元、广西梧州商贸学校项目结转增加351.73万元、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结转结余减少554.22万元、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基建项目结转减少1166.06万元、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减少688.83万元、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增加318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供销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1,726.5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323.27万元,增长311.56%。其中:基本支出12,933.51万元,项目支出28,793.03万元。

    自治区供销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543.33万元(不含调整预算数),支出决算为41,72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超年初预算完成。主要是财政追加预算数4万元,用于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流动党员“四位一体”教育管理模式探索与实践”项目支出4万元。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0,160.23万元,支出决算为31,18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67%。主要财政追加了我部门所属八所院、校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17,596.12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5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41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1%。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区社本级、服务中心及8所院校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如死亡抚恤金等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89.67万元,支出决算为42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1%。主要是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调整预算103.33万元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1526.02万元,支出决算为814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04%。主要是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6350万元,是区联社本级获得财政拨款6350万元转拨付广西供销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注册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用于“新网工程”项目建设。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97.52万元,支出决算为55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4%。主要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增加。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33.5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59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1%。主要是单位人员的增减变动造成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3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8%。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3%。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22.0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22.00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22.00万元。

    我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2.00万元,年初无预算数。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2万元。主要用于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22万元,根据《关于追加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校区建设项目资金预算》 (桂财建函〔2018〕459号)”项目支出622万元,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5.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1.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0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18年决算数

    2018年年初预算

    2017年决算数

    因公出国境经费

    5.81

    10

    2.8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38

    25.98

    26.45

    公务接待费

    0.90

    9.25

    1.92

    合计

    18.08

    45.23

    31.24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8.0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0.03%,比上年实际发生数减少42.1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减少72.11%,比去年决算数增加102.44%,主要原因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供销社本级因公出国(境)参加组团2个,参加人数3人,共开支5.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减少56.2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6.98%,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自治区供销社本级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38万元,平均每辆1.62万元;公务接待费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费用大幅减少,比年初预算减少90.2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3.13%。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1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供销社本级因公出国(境)参加组团2个,参加人数3人,共开支5.81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3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自治区供销社本级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38万元,平均每辆1.6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39次,全部为自治区供销社本级接待开支。国(境)外公务接待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社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5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13万元,增长14.07%,比2017年增加7.65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社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842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89.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98.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34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大中小型企业合同合计金额8427.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14.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9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辆,其中,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3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技工学校用于教学用的实训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比较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自治区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绩效情况:

    1.资金用途及目的

    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全区供销社系统深化综合改革,推动供销社发展所实施的项目建设。2018年项目资金主要补助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造建设县级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和组建、改造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实施综合改革项目建设,推进基层社规范化改造,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供生产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代购代销、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便捷缴费、信息咨询、农事服务等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生活生产服务。

    2.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8年共安排供销系统综合改革项目125个,项目共投入资金6466.8362万元,其中:自筹资金3466.8362万元,财政补助资金3000万元。

    2018年度共安排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补助市县项目资金3000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000万元且按预算编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分类分项目预算分配;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项目资金1000万元。该项目资金于2018年7月7日由财政厅下达到各项目地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本级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2018年3月,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供销发〔2018〕47号),明确了资金管理、使用部门的职责分工、资金的支持方向和范围、支持方式、申报条件、审批拨付、绩效管理及监督管理等。

    3.年初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2018年年初制定“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体系如下:

    (1)年度绩效目标:新增项目90个:①在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造建设县级综合服务中心不少于10个;②规范化改造不少于30个乡镇综合服务站;③改造建设不少于3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④组建和改造不少于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产出数量:新增经营服务项目90。

    产出质量:实施90项服务项目,初步打造一批乡镇和村级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综合性生产生活服务。服务对象在广西供销网实名投诉率低于5%。

    产出时效:项目按实施方案进行建设,项目资金按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实施不予调整的项目18个月内完成率95%以上。

    产出成本:财政资金投入3000万元。

    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预计增加的利润50万元。

    社会效益:为城乡居民提供代购代销、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便捷缴费、信息咨询、农事服务等具有供销社特色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辐射带动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对象不少于50万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辐射带动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少于150家。

    生态效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新增和改造90个改善和优化农民生产生活环境的项目和服务平台。

    可持续影响: 90个项目建成后继续使用发挥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的满意程度,服务对象在广西供销网实名投诉率低于5%。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共扶持建设125个项目,其中:扶持乡镇综合服务站87个,村级综合服务社21个,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17个。超额完成年初绩效目标90个任务。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000万元, 2018年已全部录入各项目地部门国库集中系统或拨付到项目单位。

    通过项目建设,有力推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建设,建成了一批服务功能强、服务环境优、服务内容充实的经营服务项目。供销合作社系统有效引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也拓展了以土地托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了多种生活综合服务。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较好,农民对我社综合改革项目满意度较高,在广西供销网实名投诉率为零。

    4.项目绩效自评

    2018年,自治区供销社通过实施综合改革项目建设,“综合改革项目”财政资金起到资金引导投资的作用。财政资金项目建设示范带动效应,积极推进了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到2018年底,全区供销社系统共完成分类改造基层社600个;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039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20个;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服务面积巩固拓展,达到103亩;已经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659个。“综合改革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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