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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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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11-01 17:45     来源:财会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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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二级预算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241.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6.2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57万元,增长4.5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8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12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是正常晋级晋档的人员工资费用及相应增加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五险一金、公用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5.经营收入0.0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6.其他收入5.3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22.46%,主要原因是收回部分出租固定资产。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66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单位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8.上年结转和结余44.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30万元,下降6.90%,主要原因是本年及时跟进消化结余资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41.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1.6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11万元,增长5.5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发放离退休人员补贴、离退休经费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26万元,增长14.4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从而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8.7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10.5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从而增加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7.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增加人员经费,随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而按比例相应增加的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11.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从而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进行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49.7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04万元,下降7.51%,主要原因是及时跟进消化结余资金,部分结余资金编入2023年预算统筹使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8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12万元,增长5.60%。其中:基本支出189.86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6.44万元,支出决算为19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5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提高,从而增加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津补贴及退休人员活动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从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3万元,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从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职业年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87万元,支出决算为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从而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37.5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合理安排基本支出。机关服务主要用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从而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8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增加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当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开支减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比年初预算0.09万元减少0.09万元,与本年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同比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同比上年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同比上年无增减变化。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09万元减少0.09万元,与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一致同比上年无增减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度本单位的事业运行经费支出共计18.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6万元,下降9.94%。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5.24%,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级增加补贴等,增加了机关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项目,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二)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保障,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如期完成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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