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 GVANGJSIH BOUXCUENGH SWCIGIH GUNGHSIUH HOZCOZ LENZSE
  • 广西供销合作联社
  • www.gxs.gxzf.gov.cn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算决算 > 部门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19年部门决算

    2020-08-30 11:52     来源:财会资产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2016103号)精神,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负责领导全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指导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3)参与规划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推动各级联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4)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动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增强服务“三农”综合实力。

    5)加强对本级社属企事业单位及市县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成员社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6)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7)负责拟订涉及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法规,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履行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承担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加强社有出资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负责主管自治区本级的行业学会商会,并提供相关服务。

    10)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及各中专、技校的主要职能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劳动厅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培养各类专业的大专、中专、技工人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67,020.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093.16万元,2018年度总收入决算数增加10,950.60万元,增长19.5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1,022.2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297.82万元,增长31.7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追加额增加

    2.事业收入7,310.54万元,为所属学校取得的收入。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36.72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是所属8所院校招生人数增加,住宿费、实训费等增加。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5,610.4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22.53万元,增长37.24%,主要原因如下

       1)广西区供销社本级2.77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73万元,收到其他单位调研交来餐费和交通费0.04万元;

       2)区供销社机关服务中心12.86万元,其中房租收入11.48万元,废旧物品处置款1.31万元;

    3)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107.27万元,其中:其中: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2.30万元、其他服务性收入104.97万元主要是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教育厅等单位交来的培训费及考试考务服务费等。

    4)广西钦州商贸学校99.27万元,利息收入1.59万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41.31万元;其他56.37万元,是区外函授办学分成款,属税后收入。

      5)广西梧州商贸学校120.60万元,其中非本级拨款来源于梧州市龙圩区拨声屏障工程款10万元;利息收入3.82万元;捐赠收入2万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55.51万元;其他49.27万元主要是与广西财经学院联合办学学费分成收入7.51万元;与梧州学院函授点合作办学管理费收入23.20万元;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培训补贴13.68万元;与桂林旅游学院联合办学学费分成收入4.88万元。

    6)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1,134.13万元,其中亚投行项目的拨款502.7万元专用于明阳校区教学综合楼建设;捐赠收入4.82万元是企业捐款给学校;其他626.61万元包括:劳动预备制培训补190.8万元、两后生培训补助8.32万元、培训鉴定收入155.36万、人事考试考务收入20.14万元、实习管理收入206.27万元、场地管理收入37.2万元、网络服务收入8.51万元。

    7)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2811.54万元,其中非本级拨款1,431.29万元为“两后生”培训补助收入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收入;其他1,380.26万元为短训班和SYB培训收入。

    8)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738.68万元,其中:非本级拨款557.03万元为劳动预备生及两后生培训的收入、短期技能培训拨款收入;其他181.65万元为学校小卖部及汽训部承包收入和短期培训收入。

    9)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583.30万元,其中:利息收入0.26万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27.48万元;其他555.56万元是银行借款500万元、各种培训收入55.56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45.51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6.72万元,增加275.12%,主要原因是一是广西钦州商贸学校139.31万元用于学校迁建项目建设;二是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1.32万元用于弥补2019年实际支出大于收入数的差额;三是区社服务中心4.88万元用于弥补2019年实际支出大于收入数的差额。6.上年结转和结余2,782.0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663.18万元,减少56.8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一是区供销社本级项目支出结转结余806.67万元;二是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校生均拨款下拨时间比较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政府采购,招标公示等相关流程时间较长,导致专项经费无法在当年度完成;三是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第三学生宿舍楼修缮项目”、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实训综合楼、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实训综合楼、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学生食堂宿舍楼项目等截至2018年底未竣工结算的项目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67,020.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9,563.13万元,2018年度总支出决算数增加10,950.60万元,增长19.5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53,079.95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所属八所院、校的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430.51万元,增长27.44%,主要原因是所属八所院校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较上年大幅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8.43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92.56万元,增加70.32%,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区社本级、服务中心及8所院校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37.61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1.57万元,增加12.93%,主要原因是区社本级、服务中心及8所院校本年度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由于人员变动而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72万元,减少75.88%,主要原因是2019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0万元,项目资金为2018年度未列支结转项目资金

    5.农林水支出4.52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5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把部分撤并单位的当年预算资金调整到我单位使用。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58.77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018.99万元,减少73.60%,主要原因是区联社本级2019年未获得财政拨款用于“新网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743.85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0.24万元,增加17.40%,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增加。

    8.结余分配29.5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9.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广西梧州商贸学校本年年末的结余分配。

    9.年末结转和结余7,428.0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616.63万元,增长164.21%,主要原因是区联社本级年末结转2019年自治区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新网工程项目资金4000万元广西经贸职业学院项目列支结转增加406.39万元、广西钦州商贸学校项目结转增加281.14万元、广西梧州商贸学校项目结转减少179.3万元、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项目结转增加436.34万元、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结转结余增加361.53万元、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基建项目结转增加263.58万元、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增加25.8万元、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减少886.62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供销社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17.13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390.59万元,增长12.92%其中:基本支出15,486.48万元,项目支出31,630.65万元。

    自治区供销社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598.32万元(不含调整预算数),支出决算为47,11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74%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3,785.82万元,支出决算为41,43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60%主要财政追加了我社所属八所院校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自治区(中央)免、助学金等专项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07.4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9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区社本级、服务中心及8所院校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如死亡抚恤金等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82.95万元,支出决算为41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5%主要是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调整预算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是自治区财政厅把部分撤并单位的当年预算资金调整到我单位使用。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1778.08万元,支出决算为214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3%主要是是区联社本级和区联社机关服务中心获得财政追加拨款用于人项目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44.03万元,支出决算为54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9%主要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增加。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86.4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26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9%主要是单位人员的增减变动造成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47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主要是单位人员的增减变动造成的。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3%。主要是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动。

    (四)资本性支出11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7所中职学校购买教学实训用设备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0.0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72万元,减少75.8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0.00万元。

    我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0万元,年初无预算数。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0万元,根据《关于追加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校区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桂财建函〔2018459)”项目支出150万元,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8.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9.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1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决算数

    2019年年初预算

    2018年决算数

    因公出国境经费

    8.82

    0

    5.8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69

    25.98

    11.38

    公务接待费

    1.61

    9.34

    0.90

    合计

    30.13

    35.32

    18.08

       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0.1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69%,比上年实际发生数增加66.6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增加100%,比去年决算数增加51.81%,主要原因自治区财政厅要求2019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入部门预算,执行中由单位申请追加使用。自治区供销社本级因公出国(境)参加组团2个,参加人数3人,共开支8.82万元,全部是追加的财政拨款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减少24.2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02%,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自治区供销社本级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9.69万元,平均每辆2.81万元;公务接待费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费用大幅减少,比年初预算减少82.7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8.89%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82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供销社本级因公出国(境)参加组团2个,参加人数3人,共开支8.82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6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自治区供销社本级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9.69万元,平均每辆2.8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次56次,全部为自治区供销社本级接待开支。国(境)外公务接待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社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1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86万元,增长2.12%,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34.42万元,减少12.82%。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变动影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金额464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52.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1.04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型企业合同合计金额2268.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2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0辆,其中,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3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技工学校用于教学用的实训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比较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自治区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绩效情况:

    1.资金用途及目的

    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全区供销社系统深化综合改革,推动供销社发展所实施的项目建设。2019年项目资金主要补助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造建设县级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和组建、改造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实施综合改革项目建设,推进基层社规范化改造,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供生产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代购代销、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便捷缴费、信息咨询、农事服务等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生活生产服务。

       2.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9年共安排供销系统综合改革项目133个,项目共投入资金5095.322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904.922万元,财政补助资金3170.40万元。

    2019年度共安排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补助市县项目资金3170.40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000万元且按预算编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分类分项目预算分配;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项目资金1170.40万元。该项目资金于2019627日由财政厅下达到各项目地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本级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20183月,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供销发〔201847号),明确了资金管理、使用部门的职责分工、资金的支持方向和范围、支持方式、申报条件、审批拨付、绩效管理及监督管理等。

    3.年初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2019年年初制定“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体系如下:

       年度绩效目标:①推动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加强督查;②加快全区供销社经济发展,保持总购进、总销售、利润等经济指标平稳增长;③推进新网工程项目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各级联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指导成员社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④加强社有出资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社有企业效益提高。⑤实现全系统电子商务和农村金融较快发展,努力解决农产品销售难和农村金融发展落后的问题。⑥加强系统培训工作,提升系统综合改革和行业发展能力;加强系统发展和综合改革督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

        产出数量:①新增全区供销社新设“三农”金融服务室;②新增开展电商企业;③扶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④补助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项目,综合改革项目;⑤开展全区供销社业务培训。

    产出质量:①全面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②加强对市县供销合作社的指导;③提升县、乡、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功能。④农合联综合改革项目开工率;⑤训班计划完成。

    产出时效:①对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督查工作完成时间;②预算资金投入时间。③项目按实施方案建设。

    产出成本:财政资金投入3170.40万元。

    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预计增加全区供销社系统汇总购进总额;全区供销社系统汇总销售总额;社有企业利润,直接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规模。

    社会效益:为城乡居民提供代购代销、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便捷缴费、信息咨询、农事服务等具有供销社特色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辐射带动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对象不少于50万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辐射带动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少于150家。

    可持续影响: 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全区供销社系统综合服务平台将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半公益性服务项目结合起来,通过日用品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等,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同时也聚拢人气,为拓展金融保险、电商快递、票务代理等多样化服务打下了基础。各地建设的综合服务站(社)正持续发挥效益。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供销社综合改革取得新成效,为农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共扶持建设133个项目,其中安排了全区34个贫困县73各项目,占所有扶持项目总数的54.89%,安排扶持资金1710.40万元,占资金总额53.95%

    区联社先后举办了全区供销社产业扶贫和综合改革现场推进会暨培训班、全区供销社推广贵港市和田东县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经验现场推进会暨培训班、全区供销社系统市社主任工作务虚会暨改革发展研讨班等,总结推广综合改革特别是大力推广贵港市、田东县专项试点经验做法,持续深化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我区供销社承担的专项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顺利通过全国总社的检查验收。

    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良好,助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全系统立足当地优势农业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全系统已注册成立电子商务公司74家,开展电子商务企业142家,建成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网点7010个,加快构建以农产品为重点的区、市、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体系,初步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2019年全系统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21.6亿元,增长76.6%;其中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13亿元,增长80.7%54个贫困县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7.95亿元,增长99.7%,促进农产品销售、助农增收成效初现。

    通过项目建设,有力推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建设,建成了一批服务功能强、服务环境优、服务内容充实的经营服务项目。供销合作社系统有效引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也拓展了以土地托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了多种生活综合服务。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较好,农民对我社综合改革项目满意度较高,在广西供销网实名投诉率为零。

    5.项目绩效自评

    2019年,自治区供销社通过实施综合改革项目建设,“综合改革项目”财政资金起到资金引导投资的作用。财政资金项目建设示范带动效应,积极推进了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到2019年底,全系统已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767个,发展“农合联”917个,建成综合服务社(站)7921个,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农资配送、日用品销售、农产品购销、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农技培训、电子商务、金融保险代理、费用代缴、幼儿教育等多样化、全方位的服务。2019年全系统基层社实现营业收入116.08亿元、利润总额7626万元,分别增长7.29%20.93%,发展质量和经济实力逐年提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