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广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效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自治区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健,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副主任荣树来介绍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广西2015年在贵港市和田东等19个县(市、区)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2016年在全区所有县(市、区)开展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展开综合改革,2018年组织中期评估,2019年—2020年基本完成综合改革阶段性任务。目前广西有地级市供销合作社14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91个,基层社(乡镇供销合作社)966个,社有企业近500家,农村综合服务社7255个,经营服务网点1.5万个,8所职业院校。
2016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10号),对广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了部署要求,将广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任务细化为“六个创新”、23项具体内容,提出了7项保障措施。明确“三个纳入”,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区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内容、纳入全区“三农”工作重点任务、纳入对全区14个设区市党委、政府绩效考评范围。
目前广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在参与脱贫攻坚、振兴乡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实现“三个首次”突破,2018年全系统土地托管面积103万亩,首次突破百万亩大关;农村电子商务销售额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达12.3亿元;销售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034亿元。二是多项工作排全国前列,如2018年全系统七项主要经济指标连续第三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增幅均排在各省区的前10位;广西是全国最早实施“县基一体化”管理的省区之一等。三是实现“四个全覆盖”,广西是全国最早实现以下四个全覆盖的省区之一: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实现市、县全覆盖;党委政府出台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实现市、县全覆盖;成立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现市、县全覆盖;出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实现市、县全覆盖。四是四年迈出四大步,在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广西总分排名年年上台阶,从2014年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排名第31位提高到2018年的第16位,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二等奖。
当前,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良好的历史机遇。自治区供销社将重点抓好全面提升基层发展质量,加快打造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大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加快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加快构建全系统性经营体系;发挥供销社独特优势,积极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图文:潘善武 冼珈艺 蒋林林)
责编:季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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