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供销社、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自治区供销社、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项目的通知》(桂供销发〔2019〕58号)要求,全区各地积极组织申报2019年度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项目,经各地申报推荐,我们复核、评审,拟确定33个项目作为2019年度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项目自治区财政补助对象,共补助资金329.6万元,其中:安排贫困县项目26个、补助资金259.6万元,非贫困县项目7个、补助资金70万元,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9年7月3日起至2019年7月9日,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说明理由,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自治区供销社通讯地址:南宁市桃源路45号,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部门:基层工作处,联系电话:0771-5303601
财会资产处,联系电话:0771-2801243。
自治区财政厅通讯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部门:经济建设处,联系电话:0771-5331685。
特此公示。
附件:2019年自治区供销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项目自治区财政拟安排补助名单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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